7/16/2012

一瞬即永恆

紐約時報

沒有一種小說元素比速度更弔詭:它如此重要,部分程度決定了小說的風格、語言、結構,決定了有所寫有所不寫;另一方面,它又易被忽略,難於歸納。

如果文字是窗外風景,讀者是火車乘客,速度則決定了幾時慢觀或快覽,哪處模糊或清晰,如何疏略或細緻。甚至,作為列車長的作者會突然剎車,迫使讀者逗留於某格風景,做停頓的凝視。這樣強行改變閱讀體驗,可以製造陌生化和新奇感,製造文本獨有的節奏韻味。高明的作者不會讓讀者感覺被安排、被要求——讀者以為或倉促或從容的景色交織成的“窗外印象”,是自己獲得,而非他人施予的。這就是速度的魅力。

英國作家伊恩·麥克尤恩的長篇小說《在切瑟爾海灘上》(上海譯文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寫一對處子身的年輕人的新婚夜。小說描寫細膩,節奏緩慢,卻在倒數第十頁時,敘述突然加速。在那個閱讀瞬間,小說擊中了我。

小說前四章及第五章大半篇幅,是對當下(新婚夜)的慢進描摩,及對“當下”之前(交往戀愛)的緩速回放。兩者交互映襯,將男女主人公的家庭背景、性格特徵、成長經歷逐一剝顯。

新娘弗洛倫斯來自高雅富有的家庭,生性天真固執,患有性冷淡;新郎愛德華是鄉下孩子出身,熱情奔放,略帶粗野,對人生與愛情懷有美好想像。在描寫兩個看來不怎麼般配的人的相遇時,作者一再強調偶然性:“可是,就在那個特別的上午,愛德華偏偏看厭了書,聽煩了鳥叫,對鄉間的寧謐也意興闌珊,於是他從車棚里推出少年時代騎的破破爛爛的單車,升高車座,再把輪胎的氣打足,也沒什麼特別的安排,就出發了。”而弗洛倫斯呢,僅僅因為和母親鬧了無聲的彆扭,找個借口離家,又僅僅是“心不在焉”地走進了那家與愛德華偶遇的酒吧。

作者刻意鋪墊了相遇之前的種種擦肩而過:“他們常常驚嘆,十歲之後的頭幾年裡,他們各自的路徑曾如此切近地交叉過……他們倆把各自印象中的牛津地圖和實際地圖放在一起比較,發現彼此挺能對上號……到了一九五八年,他們都選擇了倫敦——他上了大學學院,她則在皇家音樂學院念書——順理成章地,他們沒有相遇。”

“順理成章”一詞很有意味。在人生有限的可能性中,沒有發生是必然,發生卻是偶然。就像在作者看來,倆人的分手亦非必然。當年逾六旬的愛德華回想起來,“總是很驚訝,怎麼就讓這個女孩帶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在那新婚夜,在切瑟爾海灘上,他“本來可以衝著弗洛倫斯喊出來的,他本來可以去追她的。”全知全能視角的作者認定,倘若二十二歲的愛德華呼喊或追趕,弗洛倫斯必會停下,“她會回過頭來”。

“然而,夏日黃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氣壯,一言不發,看着她沿着海灘匆匆離去,她舉步維艱的聲音淹沒在飛濺的細浪中,一直看到寬闊而筆直的、在黯淡的燈光下隱隱閃爍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個模糊的、漸行漸遠的點。”

新婚之夜後,愛德華的一生被迅速翻過,猶如嘉年華大轉輪,在緩慢上升、蓄足勢能之後,飛流般急轉而下。快,有力,絕不草草。敘述速度突如其來的改變,使得我們拉開距離,俯窺男主人公的一生。那一晚在速度反差中放大,它對於一生的意義倏然凸顯。

是的,這故事講了一瞬之於一生。短與長的辨證,剎那與永恆的錯位。安哲洛普羅斯的電影叫《一日永恆》,帕斯捷爾納克詩云:“一日長於百年,擁抱無休無止”。人生,是無數流動瞬間的總和。小說家做的,就是從一生剝離瞬間,將瞬間放入一生。《在切瑟爾海灘上》,恰用形式對應了這種意圖。

小說是一件舊東西,愛德華加速了的下半輩子,就是作者麥克尤恩巧妙施展的做舊方法。它使得一個香艷的關於性的故事,籠上一層對逝去時代的感傷。

記憶永遠看起來比現實珍貴。記憶會被稱作“人生的財富”,現實不會。記憶——作為死去的現實,被我們完全佔有,我們可以調動情感和想像,重新組織它。對時光流逝的傷懷,加重了美化或醜化、修飾或扭曲的效果。這是為什麼,將“年輕”壓上歲月砝碼,放入一生的維度,會顯得更有份量,一如麥克尤恩在不足八萬字(以中譯本記)的《在切瑟爾海灘上》中施展的魔法。

任曉雯是小說家,出版有長篇小說《她們》,短篇小說發表於《人民文學》、《大家》、《芙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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