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儀深
今年六月有中華民國海巡署艦艇駛入釣魚台海域,七月又有三艘中國漁政船進入釣魚台十二浬海域內巡航,都引起日本方面的抗議。這些事當然與今年春天以來東京都知事石原的購買釣島說,以及最近日相野田佳彥的「收歸國有論」有關。
但奇特的是,七月初來自台灣的保釣人士搭乘「全家福號」漁船前往宣示主權時,在海巡署五艘艦艇戒護下,竟然揮舞五星旗。儘管外交部和陸委會都已表示台灣會單獨處理釣魚台問題,不會與中國「聯手抗日」,但情勢顯示,海峽兩邊的政府已經一搭一唱,台灣民眾最應該關心的無疑是「為誰而爭」的問題。
回顧一九六九迄七二年美國擬將釣魚台連同琉球(沖繩)交還日本所引起的一連串風波,中華民國鑑於外交處境「艱困微妙」,國民黨政府的立場一度不明,例如一九七○年元月十六日外交部次長楊西崑約見日本大使坂垣時,即曾表明我政府對於在美留學生發動的保釣示威遊行「絕未推動且曾勸阻」,並將防範此一運動變質為反日、離間「中日友好關係」的活動,坂垣大使稱謝而去。外交部擬給總統府和行政院的分析稿還說,針對美國留學生的保釣運動,「倘我主張主權」即應適度運用以為政府對外交涉之後盾,「倘我不主張主權」則宜多方設法疏導甚至予以打消,不過後來的修訂稿終於採取立場:加入「惟權衡輕重,我似仍以作主權主張較為妥適。」
必須注意的是,一九七○年在美留學生保釣的訴求是「全力保衛中國對釣魚台列嶼的主權」,外交部檔案還保留著當時的一張傳單,是由「保衛中國領土釣魚台行動委員會紐約分會」署名散發。雖然當時中華民國政府還在聯合國唯一代表中國,但為了生存,維持對日、對美良好關係的重要性恐怕大於「保衛中國領土」,這就是尷尬之所在。包括一九七一年四月七日的蔣介石日記亦如此看待釣魚台問題:「此事不可能以軍事解決,以我此時無此能力駐防該列島,如我兵力分散…為共匪所乘,則我現有基地且將不保矣。」
最近有台派團體公開發表聲明謂「釣魚台群島主權屬於台灣,無可爭議」,卻沒有提出依據,實屬唐突。按,中國方面的主權主張,常會扯到明朝派赴琉球的冊封使的記載,當非今日台灣所宜採用;反過來看日本的主權主張常以一八九五年一月的內閣閣議(准沖繩縣知事在該島設置標樁),更重要的事實是美國終究在一九七二年把釣魚台連同琉球一併交還日本。於是,台灣的理據只剩大陸礁層、琉球海溝等地理上的因素。
總之,以台灣為主體的釣魚台議論仍有待充實。日治時代台灣屬於日本,說釣魚台曾畫入宜蘭郡有何意義?戰後的台灣若屬於中國,則台灣人說釣魚台屬於台灣亦毫無意義。必須先建構一個獨立的台灣,才有立場參加這個爭議。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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