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7/2012

持續學習,追尋更好的自己

華倫.班尼斯(Warren Bennis)在《領導,不需要頭銜》書中提到,人們一旦決定要成為什麼樣的人,從這一刻起,他便開始成為領導者。

因為唯有真實面對自己、知道自己是誰、了解自己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並且分清楚這和「別人認為你是誰」「別人想要你成為怎樣的人」有何不同,如此才能支持自己、激勵自己,進而成為值得信賴的人,最終能影響別人、開展合作。

當然,要認清自己,「說」總是比「做」來得簡單。班尼斯建議,「學習」是認識自己的第一堂必修課。他引述維吉尼亞大學麥克英泰爾商學院(McIntire School of Commerce)教授吉布.亞金(Gib Akin)的研究結果指出,經理人多半求知若渴,而且深刻意識到「自己目前的角色」與「自己應該扮演的角色」之間的落差,這兩股力量,無時無刻驅動著經理人不斷學習新事物,以弭平現況與理想的差距。

班尼斯發現,傑出的領導人幾乎都會為自己的教育負責、對自己負責,就算學校沒教、公司沒教,他們都會把握每一個狀況,視之為珍貴的學習機會。「你可以學習一切你想學的;學習是你的責任,不能怪罪他人,」班尼斯強調。

認識自己的另一個方法是「反省」,透過不斷向自己提出問題,促使自己覺醒,因為除非是真正理解了,否則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東西是屬於你自己的。班尼斯再以職場經驗為例說明這個狀況:工作者常在遭上司訓斥當下不敢回嘴,事後卻將滿腹悶氣以遷怒於親友的方式宣洩,這種不健康的方式,不但完全無濟於事,甚至還會消磨我們的生活品質。比較恰當的方式,應該是回想遭斥責的原因,自問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徹底了解前因後果。

《領導的技術》書中建議,寫日記、如實記錄當下(對人、事、物)的想法,也是很實用的反省工具,這個做法的好處是,當跳脫事件發生當下的情緒,過一段時間後重新檢視,往往可以較為客觀地看待事情,包括自己和他人的相處模式、工作方法,或是解決問題的技巧,都可能透過再度反省,更加認識自己,進而突破自身盲點。

班尼斯認為,在追尋自己的過程中,必須付出的,也許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多;然而,維持現狀、繼續做相同的事,無論如何也只會得到相同的結果,甚至可能比你想要或應得的結果還要少。(吳升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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