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2012

退休保險制度的徹底改革迫在眉睫


今年國慶日已經非常冷清,卻驚傳勞保基金可能在民國一一六年破產,以及行政院刪除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中有關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的條文,更引發勞工的恐慌,連日來爆發擠兌潮。加上政府在財政拮据,舉債將破上限的情況下,竟然仍編列一些軍公教的福利預算,光是二○二億元年終慰問金與退休優存十八%利率與公銀十三%的八百多億元,即逾一千億元,幾可彌平我一半之財政缺口,強烈凸顯政府為了優遇退休軍公教,罔顧財政崩壞的事實,以及獨厚軍公教卻輕勞工的施政思維,點燃了階級對立的火種,讓社會瀰漫對立抗爭的氛圍,若不好好處理,後果不堪設想。

持平而論,我國四項主要退休保險制度,包括勞保、軍公教皆存在「少繳多領」的不合理現象,即繳交之費率偏低,而所得替代率則偏高,尤以軍公教所得替代率普遍超過八成,若再加上優存十八%等,甚至超過一百%,乃產生部分退休軍公教退休所得竟然超過在職時之荒謬現象。而勞工方面,依據勞委會統計,勞保加上退休金,所得替代率達七十三.九%。乍看之下似乎也不低,但因投保薪資上限為四三九○○元,因此,若退休時收入高於此一金額者,所得替代率皆有高估之虞。以三十年年資,退休時薪資六萬元的勞工而言,實際支領的月退金為二○四一四元,扣掉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實際上只有三十四%。由此可見,軍公教退休基金的財務危機遠大於勞保,若再加上不合情理法的福利支出,堪稱破產在即,因而首應改革的對象乃是軍公教部分,而非勞保。

再由國際間案例比較,台灣軍公教八成以上的所得替代率高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五十八%的平均水準,只低於陷入主權債務危機的希臘、西班牙。而這兩個國家的破產,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退休金太過優渥,壓垮了國家財政。而台灣顯然已逐漸步上希、西的覆轍,根據精算,軍職人員之退撫基金在一○八年即會破產,而勞保與教育人員基金皆在一一六年,公務人員則為一二○年。換言之,若未變革,勞保與退撫基金都會破產,差別在於軍公教之退休基金有政府當靠山,願意明文定下「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的承諾,而九百多萬勞工卻只有官員的口頭允諾,但以馬政府低落的公信力,若未將政府責任入法,根本無法取信於勞工。

其實,所有退休基金都面臨破產危機,而且軍公教之狀況尤其嚴重,按理應以其為首要改革之對象,然而吾人仍主張改革必須全盤檢討,一體適用,理性為依歸,不能摻雜情緒、偏見,亦即國人之退休制度不能因職業別或族群不同而有不同的規定與待遇。而改革的方向,則為多繳、少領、延後領取,亦即費率適度提高、所得替代率降低、退休年齡延長等,才能打造可長可久的社會保險制度。那種不顧財務狀況,只求討好特定選民的政策,只會將某一階層的負擔轉移到其他階層,將這一代的負擔由下一代去扛,不僅引發階級對立,更造成世代矛盾,走上敗亡之路。令人憂心的是,退休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與急迫性已經非常明確,但政府的說詞、作法與思維仍然明顯偏袒軍公教,只想拿勞工開刀。依照目前馬政府的作法,不僅軍公教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的十八%、年終慰問金等福利,硬是不肯取消,而種種改革方案則單指勞工,根本未觸及軍公教,讓九百多萬勞工絕對無法接受。

軍公教是兩蔣外來政權鞏固權力的重要工具,因此國民黨偏袒軍公教有其歷史背景,但今天已是民主時代,無論什麼歷史背景都不能成為不合理制度存在的藉口,馬政府若要推動真正的改革,就要大膽丟掉歷史包袱,消除人為的不公平與障礙,才能落實公平正義。馬政府若要繼續維護既得利益,獨厚特定族群,讓多數民眾忍無可忍,最終必然走上街頭,將馬總統拉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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