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利益,主導著勞動政策的發展。從違反《勞基法》的「無薪假」,到現在最低薪資無法提高,及外勞本勞薪資脫鉤等提案。美其名是為促進經濟發展、「避免圖利外勞」,本質上卻是為節省僱主成本。
大量仰賴低薪外勞,必然會壓低本勞的薪資福利水準。以長期照顧產業為例,外籍看護工高達20萬人,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卻不到2萬人。據內政部統計,近年來政府投入資源培訓的照服員有近7萬人,但真正投入長照工作的人數卻遠低於培訓人數,投入此工作的照服員離職率也相當高。何以本國籍工作者不願意從事此類工作?筆者認為,長期依賴外勞,是長期照顧產業無法吸引本國籍人力的重要因素。
發展社福增工作
內需性的社福及醫療保健服務業,可創造大量的工作機會。在丹麥,政府投入大量公共資源,補助社福產業的發展;在德國,政府以社會保險為財源,積極發展居家醫療與長照服務體系;日本的介護制度也在政府主導下,吸引大量年輕專業的工作者投入照顧服務業。
反觀台灣,由於缺乏政策引導,有照顧需求的家庭只好自力救濟,尋求低薪外勞;投入照顧服務業的本國籍照服員又得面對惡劣且缺乏保障的勞動條件。長期以來,長照政策一直漠視工作者的勞動條件問題,也未曾思考如何透過社福體系的發展,同時處理年輕人的就業問題。
官員或許會說,稅收不足,因此無法支撐不具「產值」的社福產業,但真是如此嗎?台灣產業無法升級,年輕人找不到具發展前景且足以養家活口的工作,應是當前最重要的政策。在整體經濟低迷的時期,政府應首先照顧勞動者,而非嘉惠財團,再盼財團能略施小惠給勞工。
作者為台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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