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2014

憲法解凍,民主重生

佔領立法院的行動已邁入第十三日。三百小時以上的公民佔領行動,超過六成的民意支持繼續佔領,就因張慶忠三十秒的喃喃自語嗎?人們的憤怒,顯然不只因為如此。社會不公,政府無能,人民有感。資本家與財團掠奪土地與環境,勞工低薪高失業,青年的前景無望,老人的晚年無依,沒得喘息的長照壓力導致自殺事件頻傳。持續累積的不滿怨氣、對政府的失望不信任,終於讓服貿協議審查的爭議成為壓倒駱駝的那根稻草。

體制無法解決重大矛盾衝突的憲政危機不只是人的問題,也是體制問題。馬之所以能夠一意孤行,正因憲法允許總統不需經立院同意就可任命包括行政院長在內的重要政府官員,又有行政院長這個民意阻斷器可以避開立法院的監督,還有高不可攀的罷免門檻讓人民無法要九趴總統下台。憲法規定的區域立委席次過少、不分區政黨代表的門檻過高,讓兩大黨擺爛作亂卻仍可繼續壟斷國會。憲法也容許信奉新自由主義的政府可以效率之名,讓財團將整條高速公路變成他的收費站,將照顧責任丟給市場與家庭,犧牲被照顧者和照顧者的人權。換句話說,只要憲法體制不改,換個人來做,重選一批人來當立委,問題不僅不會解決,噩夢還可能一再重演。

憲法體制的調整勢在必行,侵犯人權的政府必須轉變為保障人權的政府;失靈的自由主義民主體制必須轉為積極的社會民主體制。我們需要權責分明、有效制衡的政府體制,保障並強化弱勢參政的選舉與政黨制度,來解決行政權獨斷專擅、代議民主失衡無能的問題。我們也需要確定政府積極實現人權的任務,並重新界定憲法所保障的人權,除了消極的自由之外,也包括矯正性別、族群、階級、居住、環境等種種不正義的社會權,以及同志、身障者、原住民、新移民等社會弱勢群體的權利。

需降修憲門檻

佔領行動所提議的「公民憲政會議」,正可作為形成、凝聚憲法共識的機制,踏出改變的第一步。不過,現行的修憲規定卻是實現憲法共識的絆腳石。這要追溯到二○○五年的修憲。該次修憲通過立委減半、單一選區兩票制等重大制度變更,並且為了鎖死這套制度、防堵未來再次修憲更改,因而大幅提高修憲門檻,修憲案必須經立委達四分之一提案、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同意,還要有過半數的公民(約九百多萬)同意。這次修憲實質上凍結了憲法,也冰凍了公民與憲法的關係。從此之後,修憲難如登天,人們聽到修憲就搖頭說不可能。在憲法體制出現重大問題的時候,過於嚴格的修憲門檻會鎖死危機狀態,而非提供解決的出路。從比較憲法來觀察,修憲門檻最嚴苛的國家是美國與澳洲,前者透過聯邦最高法院的運作來創造憲法新貌,後者則因司法不願扮演積極角色而引發許多公民的不滿。台灣就像澳洲。我們很難期待,經常迴避重大憲法人權爭議、CP值極低(去年一整年只做了九個解釋)且保守多數的大法官,能夠扮演積極創造憲法變遷的角色,更何況許多憲政體制的問題無法透過釋憲來解決。因此,若不降低修憲門檻,憲法變遷難以進行。

解決憲政危機,必須修改憲法。要能修改憲法,必須解凍憲法,讓民主社會的公民積極參與憲法共識的形成,並且將之付諸實踐。今日我們的行動,將決定民主是否於明日重生。



陳昭如/台大法律系副教授/臺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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