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14

台灣的現狀就是中華民國獨立

李宗穎 

常常在不同的時間與場合聽到台灣大部分的人民要維持現狀,但是卻很少聽到有人說明什麼是現狀。其實根據台灣不同族群的歷史背景和現實的國際形勢,台灣的現狀是中華民國獨立。這種說法乍聽之下好像有點不倫不類,對大部分在台灣的人,不分藍綠、族群、性別、年齡,就算對少數人而言不太滿意,但是還算勉強可以接受的。因為台灣經過數十年民主的洗禮,歷經二二八事件、戒嚴和白色恐怖、終結萬年國代、國會全面改選、一直到總統直選、及兩次政黨輪替,加上有自己的軍隊和貨幣(歐元區的國家使用共同貨幣,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必然有自己的貨幣),早已經是主權獨立的政治實體,目前擋在往正常國家的道路上的,只剩不合時宜的中華民國憲法,所以當務之急應該是結合社會各公民團體及各政黨,好好修憲。

首先應確定中華民國領土只及台、澎、金、馬,這樣做除了反映現實外,亦有實質上的利益。試想如果墨西哥憲法明定其領土包括美國加州、亞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和德州,雖然上述美國各州曾經是墨西哥的神聖固有領土,世界上會有那些國家敢跟墨西哥建交?當我們的憲法敘述的領土涵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及蒙古人民共和國,世界上會有那些國家敢跟我們建交?所以我們在外交上的挫敗有一大部分責任在自已,因為多年來一直延續”漢賊不兩立”的政策,不肯面對現實,怪不得別人打壓。然而這修憲跨出去的第一步必然招致國際的關注,特別是美國和中國。先談美國。美國的態度也是儘可能維持現狀,不然不會在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或是在中日釣魚台爭議中主張釣魚台繼續讓日本管理。固然美國不只一次公開聲明不支持台獨,但此次修憲並未改變現狀,國人到美國旅遊仍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而非台灣共和國護照。至於中國方面,可想而知,一定老調重彈,強調九二共識和一中。估不論沒有共識的九二共識算不算共識,除非中共要向1949 被它掃地出門的中華民國效忠,承認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首都在台北,否則大部分的中華民國國民應該沒興趣討論一中議題。另外可能跳出來質疑和抗議的還會有遊走台灣海峽兩岸的紅頂商人們,不過經過這次九合一選舉,某位紅頂商人非常賣力的反輔選後,效果應該有限。

再來是確定三權分立,廢掉考試院和監察院早已是全民共識,自從法國學者孟德斯鳩提出三權分立的觀念以來,世界上好像只有中華民國融入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及御史大夫,搞出五權憲法。行政權採內閣制也是社會共識,由選舉結果得票率最高的國會最大政黨組閣,若得票率未過半得組聯合內閣。為了接近直接民意,修改公投法及選罷法也是勢在必行,降低門檻亦是大勢所趨。嚴禁政治獻金以杜絕政商勾結,選舉所需開銷皆由政府買單,並設支出上限。

2008 年金融海嘯發生後,愈來愈多的專家學者開始反省並呼籲正視社會貧富不均惡化的問題,過去數十年的全球化及自由化也受到嚴格檢驗,政府監督漸漸成為顯學,經濟大衰退引起的大量失業也讓社會福利政策重新引起關注。國人的健康、知識、和技能是國家的重要資產,健康的維護及知識技能學習的過程應視為投資社會資產,其成本應由政府負擔,包括從嬰幼兒的褓姆、安親,從小到大一直到大學畢業的教育,老年長照與老人年金,以及從出生到逝世間的各項醫療。

社會福利政策是否應放到憲法中?見仁見智。台灣需要再一次的土地改革,應該確定土地為公共財,並在憲法中明定土地國有化,只租不賣,利益為全民共享。這樣做有兩種好處,除了杜絕炒作土地、圖利少數財團及個人外,當政府要推動重大公共建設如社會住宅、捷運、航空城、或港口時,可少受冗長的土地徵收過程之苦。當然土地國有化的過程需要與大小地主充分溝通,並有補償機制。而全國土地出租所得,應為政府最大收入來源,用以支付社會福利、國防、及其它公共支出。其它收入來源可對菸酒課健康捐,補助公共衛生與醫療系統;對影響環境的生產原料和過程及消費課環保捐;以及對非民生必需的消費課稅。不對公司課營業獲利稅,以鼓勵投資並吸引外資。任何國內外公司若僱用本國國民,不需負擔醫療保險和退休金,因為醫療和年金已經是政府提供的社會福利,大大降低營運的人事成本。而此舉亦可幫忙中老年就業,不會因為中老年的高保費而有遺珠之憾。不對勞動者課勞動所得稅,以提高勞動意願,並吸引國際人才。不對投資者課資本利得稅,以鼓勵投資,並吸引國際資金。政府並應廣建社會住宅,幫忙解決中低收入戶住的問題。

憲法為規範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權力與義務,除了政治架構外,更應涵蓋基本人權包括自由、民主及平等的精神,公共領域政府責無旁貸,私領域則交由市場機制,但政府仍應善盡監督之職。修憲工程浩大,幸好台灣不乏兼具聰明才智與愛心之士,社會達成共識、順利完成修憲讓台灣跨步前進應該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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