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第三次擴大醫療鑑定會議,於昨晚8時10分結束,法務部發出新聞稿表示「醫療鑑定成員全體參與凝聚共識」,外界預期陳前總統可望回家過年。
陳前總統自2008年5月20日卸任後半個小時,「馬上」被特偵組以國務機要費案列為被告並遭境管,並在11月11日被戴上手銬移送法院,隔天法官裁定收押禁見,周占春雖二度裁定無保釋放,但特偵組二次提出抗告後,台北地院庭長會議決議,將起訴之四大案併案交由判馬英九特別費無罪的蔡守訓審理,經過五次延押,於2010年12月2日正式發監執行,從台北土城看守所移往桃園龜山台北監獄。
阿扁總統的幾個案件,國務機要費案高院更一審判無罪,機密外交款案三審無罪定讞,南港展覽館案發回更審,海外洗錢及侵占機密公文案,特偵組查無不法,無罪簽結,而遭判刑定讞入獄的「龍潭購地案」,則有違反法官法定原則(中途換法官違憲)、特偵組教唆辜仲諒作偽證、採實務上少數見解「實質影響力說」、最高法院罕見的自為判決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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