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賊船,就跟賊走」,是民主國家對憲政的態度。上了內閣制的賊船,就跟內閣制走;上了總統制的賊船,就跟總統制走。台灣目前的問題是既不像內閣制,也不是總統制,更非雙首長制,連賊船都不是,而是鬼船。
內閣制總統淪花瓶
如果台灣是內閣制,多數黨黨魁就是總理,總統是擺在那兒看的,政治花瓶。如果是總統制,就沒行政院長,總統就是閣揆,內閣首長也不必赴立院備詢。如果是雙首長制,府會分屬不同的政黨時,就左右共治,如果在野黨是國會多數,就是內閣制,總理就由多數黨黨魁擔任,如果總統的黨是國會多數,那就是總統制,總統大權獨攬,總理就是幕僚長。
假設台灣是內閣制,馬總統是虛位元首,權力在總理手上,那就是國民黨籍的黨主席,也是立委。但馬若是總統兼黨主席,他就是虛位元首兼總理,黨權、行政權、立法權一手抓。所以,馬若當選虛位總統,就不可以再選黨魁兼任總理,總理必須由國民黨另選主席擔任。如果民進黨是立院多數,馬總統即使是國民黨籍,也必須任命蔡英文當總理。
如果台灣是美式總統制,馬總統也是當然的行政院長,權責分明。馬總統及其閣員都不必赴立院備詢,但預算、人事、政策、監察都需受到立委的制衡和監督。
台灣若是雙首長制,陳水扁當總統時國民黨是立院多數,陳必須任命國民黨主席擔任實權總理,扁變成虛位元首。如果立委選舉明年舉行,民進黨變成多數,馬須任命蔡英文擔任閣揆,不管他多麼心不甘情不願。
有不少論者認為內閣制的問題在:總理統籌行政、立法,專權的可能更大;放棄總統直選將造成民眾的反感;或直選出虛位總統將不合民主邏輯,所以反對內閣制,主張就現制做修改:恢復立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並開放讓立委可以擔任閣揆和內閣首長,此即有些學者主張修憲改成的總理總統制(半總統制的次類型)。此外,另一種思維是修改成美式總統制,總統總攬行政大權,他與閣員都不必赴立院備詢。
先有共識再談修憲
無論如何,兩黨修憲須確立兩項原則:1,不為自己一黨之私計,須為台灣長治久安計。2,先取得修憲程序正義的共識再談修憲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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