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2014

台新彰銀啟示錄:別讓馬政府不開心

陳文蔚



身為彰銀最大股東的台新金控在彰銀董監改選中慘敗,不但僅取得1/3席次,還得認列148億元損失,當年台新金看在財政部一紙承諾參與競標,東借西湊硬是擠出365億元資金協助彰銀打消呆帳,無非希望就契約論契約來合併彰銀,但九年了,在無違法情況下,台新金與彰銀這樁婚事依舊無解,更成了向外資證明投資台灣,未來務必考慮「政黨輪替風險」的最佳例證,也難怪資深股民阿土伯要感嘆「公股言而無信、百般阻撓,丟臉丟到國外去」。

台新金與彰銀、官股之間的恩怨情仇,早已成金融界最歹戲拖棚的一樁「懸案」,正因為涉及扁政府「二次金改」的「陰影」,讓官股政權輪替都6年了,仍不惜以比市場派更市場派的動作,將政府甘願把企業運作與金融活動所秉持的「公司治理原則」放兩旁,硬是要力擋台新金所「合法擁有」的彰銀主導權與經營權,甚至合併權。

這樁婚事之所以幾乎變悲劇,還是得回到歷史來談,1995年之前,隸屬省屬行庫的彰銀逾放比還僅有2.9%,但在地方派系與省議員、退休官員勢力染指下,省屬行庫成了特權超貸的最佳管道,最後碰到本土金融風暴及網路泡沫化,彰銀狂採地雷,政府又要求銀行紓困,至2000年逾放比已經高達7.9%,後來甚至飆高到8%以上,2000年之後,扁政府實施一次金改,決定調降金融營業稅打呆帳,但緩不濟急。

當時包括華銀、一銀、彰銀都因高逾放比、資本適足率不足而嚴重影響體質,其中又以彰銀逾放比最高,眼看一銀以發行GDR成功募集177億元資金,快速打消呆帳,華銀也在用盈餘猛打呆帳有成,體質最糟的彰銀,即便不斷打消呆帳,但至2004年底,逾放比還高達近8%,逾放金額還有近700億元,不但GDR發行因價格過低而胎死腹中,增資也乏人問津,成了三商銀中的燙手山芋,最後財政部才提出「誘因」,以彰銀經營權為條件,以向國內外公開招標方式發行14億元特別股,因而吸引包括新加坡淡馬錫、富邦、台新等集團參與競標,最後台新以高於市價的每股26元得標。

台新金在2005年得標彰銀特別股後,傾全力硬是擠出365億元資金,同年年底,彰銀便憑藉著這365億元資金,一口氣打消360~400億元呆帳,全年打消600億元,讓逾放比立刻驟降到1.5%左右。台新金之所以借錢也要標彰銀,主要著眼在打消呆帳後便可以合併彰銀,順勢擴大營運版圖,奈何捧著銀子替彰銀收拾爛攤子的結果,卻是換來財政部翻臉不認帳。

當時扁政府二次金改鬧得風風雨雨,又逢政權輪替,財政部以「可以有經營權但並不表同意合併」來解釋扁政府時期吸引各路人馬競標彰銀的這份「誘因」文件,更以「屬於二次金改爭議案件」、「維護官股最大權益」而不願履行合併承諾,即便後來司法單位已認定台新金取得彰銀股權無不法,但財政部依舊不願放手,卻也不願意說明台新金與彰銀這樁婚事到底要如何解決,讓後來又碰上雙卡風暴的台新金元氣大傷,甚至一度以台新金同意併入彰銀來逼財政部表態,依舊沒有結果。

如今,官股代表財政部不但不願遵守前朝政策承諾,更拿出過去經常抨擊市場派以低持卻大肆徵求委託書來取得經營權的低劣手法,拔掉實質最大股東台新金的經營權,對當初不偷不搶,硬是拿出365億元標得彰銀的台新金眾股東而言,怎能不氣結,怎能不怨嘆誰來維護台新金股東們的權益?

而財政部既不願在馬政府任內替「扁朝舊案」解套,又不願講明彰銀不給併要台新金如何處理,虛耗的結果只是讓兩家銀行競爭力不斷流失,這種奪回經營權的荒謬手法更舉世難得一見,無疑也是對有意投資台灣的外資甚至本國企業證明「在台灣,政權輪替將是必須考慮的經營風險」,至於台新金,虛耗九年光陰不但真的只換來「三張紙」,千錯萬錯要怪也只能怪當初壓錯寶,太信任政府,尤其是忘了想到「別讓馬政府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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