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
健康AARON E. CARROLL
曼哈頓下東城的鍛煉者。運動是有益的,原因有很多,但很多研究表明,它並非減肥的最佳途徑。
我家人最喜歡的電視節目之一是《超級減肥王》(The Biggest Loser)。雖然一些觀眾不喜歡它如此大力地迫使人們辛苦減肥,但這個節目或許可以激勵一些體重超標的人重新奪回生活的控制權。
但至少在我看來,該節目最令人失望的地方之一是對鍛煉的過度強調。因為對於達到健康的體重而言,遠遠更為重要的因素是,哪些東西不該吃。
不妨這樣來想:如果一個超重者希望通過消耗額外1000卡路里的熱量,來實現能量平衡,他可以通過鍛煉做到這一點。然而運動消耗的熱量比很多人認為的要少。30分鐘的慢跑或游泳會消耗掉350個卡路里。不管身材是肥胖還是適中,很多人都難以堅持每天30分鐘的繁重運動。如果那樣做的話,他們可能每周會鍛煉兩三次。
但你也可以通過每天少喝16盎司的碳酸飲料,來減少同樣多的熱量。
媒體上到處都是人們需要多運動的消息。當人們抱怨,學校減少體育課加劇了肥胖現象的時候,鍛煉對於保持適當體重的重要性,得到了進一步的強調。米歇爾·奧巴馬(Michelle Obama)的「動起來」 (Let』s Move)計劃把重點放在鍛煉上,將其視為解決超重和肥胖問題的一個關鍵要素。
鍛煉有很多好處,但依靠鍛煉來控制體重卻存在一些問題。首先,美國人總體上確實聽取了「多運動」的呼籲。從2001年到2009年,進行足夠體育運動的人比例上升了。但美國肥胖人口的百分比也增加了。前者沒有阻止後者的發生。
研究也證實了這一發現。2011年進行過一項綜合分析,也就是針對多項研究開展的研究,探討了兒童體育運動和脂肪量之間的關係。分析發現,對於兒童體重是否處在不健康的水平,多做運動可能不是一個關鍵因素。在成人中,干預性研究也難以證實體育運動多的人,額外增重的可能性低於慣於久坐的人。此外,人們對能量平衡也做過很多研究,這些研究表明,在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總能量消耗和體育運動水平是差不多的,所以活動和鍛煉不太可能是造成肥胖率差異的原因。
此外,鍛煉會增強人的食慾。畢竟,當你通過運動燃燒熱量時,身體常會向你發出信號,讓你補充它們。研究已經證實了這一點。2012年,研究人員系統性地匯總了關於人們如何履行運動計劃的研究。探究發現,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通過鍛煉燃燒的能量最終會少於預期,而攝入的熱量卻增加了。
從長期來看,其他一些新陳代謝變化,也會抵消鍛煉產生的減重效果。體重下降時,新陳代謝常常也會變慢。很多人以為,鍛煉可以抵消甚至逆轉這一趨勢。然而,研究表明,不管是否鍛煉,所有節食者的靜息代謝率都會顯著減緩。減肥一開始看似容易,但隨着時間的推移卻會越來越難,也正是因為如此。
這並不是說鍛煉沒用。很多研究表明,鍛煉和節食相結合應該是有益的。1999年的一項綜述援引了三項關鍵的綜合分析和其他一些隨機對照試驗。研究發現,鍛煉對減重的促進作用從統計角度看頗為顯著,但總體上仍然不大。
去年發表的一項綜合分析發現,從長期來看,相比單純節食,節食與鍛煉相結合的行為體重管理計劃,可以在一年時間裡讓體重更持久地下降(三四磅)。但若以半年為期限,加上鍛煉也沒有區別。去年秋天的另一項綜述得出了類似的結論,鍛煉同節食相結合的效果比單純節食要好,不過沒有多少差異。
所有這些干預都包括飲食上的改變,其中運動帶來的額外減重效果很小。然而,有很多人會設法在一天里找出一個小時,甚至更長的時間開車去健身房鍛煉,然後收拾,但卻抱怨說完全沒時間烹制或是準備一頓有益健康的家常便飯。如果花一半的鍛煉時間用來嘗試改變飲食,很可能就會看到好得多的結果。
很多人認為節食是極端、死板的舉措,有很大的反彈風險。更有可能成功的是,通過更持久的方式逐步調整。我也不想讓人覺得節食減肥容易,鍛煉很難。它們都不容易。新陳代謝降低的挑戰和想吃更多東西的慾望都會出現,不過改變飲食的效果依然比鍛煉好。
但我不能說節食就夠了:除了可能會產生減重效果外,鍛煉對健康還有一個很大的好處。很多研究和綜述詳細介紹了運動有助於緩解肌肉骨骼疾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肺部疾病、神經性疾病和抑鬱症的效果。前不久,皇家醫學院研究院(Academy of Medical Royal Colleges)稱其是「靈丹妙藥」。儘管我通常不願在醫學領域使用這個詞,但相當多的證據表明,鍛煉在很多方面都會起到改善作用。
但這個巨大的好處看上去並不一定適用於減肥,根本沒有相關的數據支撐。但遺憾的是,和少吃相比,鍛煉似乎更能鼓舞我們參與。畢竟,就像一個朋友前不久和我說的那樣,如果只是參賽者克制飲食的鏡頭,《超級減肥王》真的會無趣。
艾倫·E·卡羅爾(Aaron E. Carroll)是印第安納大學醫學院兒科學教授。他在blog「閑雜經濟學家」(The Incidental Economist)上撰文討論醫學研究和政策。
Todd Heisler/The 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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