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4/2015

台灣應展示減碳決心

在2015全球對抗氣候變遷的運動中,是極其重要的一年,國際社會預期於今年年底在巴黎聯合國會議中,達成一個新的氣候協議。巴黎會議的目的,在設計並通過一個強而有力的協議,將全球平均溫度上升的幅度,控制在工業化前的2°C以下。歐盟早在今年3月6日正式針對此新協議,提交了自主決定的預期貢獻,承諾在2030年前,以1990年為基線,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至少40%。

歐盟及其會員國呼籲台灣展現政治決心,制訂出一個自願性、嚴格的溫減目標,加入全球對抗氣候變遷的行列。

減碳無礙經濟成長

歐盟長年來領導國際對抗氣候變遷,也逐漸朝其法定的2020目標邁進:溫室氣體以1990年為基準減量20%、提升再生能源至總發電量的20%、增進能源效率20%。歐盟的經驗證明了經濟成長和減碳不但是「魚與熊掌可兼得」的,更是可互惠的。1990年到2012年間,歐盟的GDP成長了44%,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了18%。歐洲的再生能源產業,不但創造了1290億歐元的年營業額,更創造了一百萬個以上的工作機會。
您或許會問:歐盟是如何辦到的?首先,歐盟會員國政府、業界、以及民眾對於採取行動減緩氣候變遷有一致的共識。10個歐洲人中有9人認為氣候變遷是個嚴重的問題,更有三分之二的歐洲人相信,藉由減碳和投資低碳技術轉型綠色經濟,可刺激經濟活動並且降低失業率 。
第二、歐盟透過政策工具、立法、資金輔助、研發計劃以及公共宣傳,制訂出一個長期、全面性的策略領導歐洲走向低碳經濟之路。歐盟啟動了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場:「歐洲碳排放交易機制。」能源效率的要求也促使不同領域如交通、製造產業等減低能源需求。歐盟不僅能更有效率地使用資源、減少對進口石化燃料的依賴,更將自己定位於潔淨技術出口和提供服務的領導地位。

應有嚴格溫減目標

台灣社會如同歐洲,亦將氣候變遷視為一個迫在眉睫的議題。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不成比例的高,人均排放量10.95公噸,位居全球第20名。將近90%來自燃燒石化燃料。
只要以一以貫之的策略,及強烈的政治決心來推動有效政策,台灣亦可藉由發展再生能源及提升能源效率,這兩項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來達到減碳的目的。台灣在再生能源科技創新領域引領全球,極具發展綠色經濟的優勢:台灣是全球第二大太陽能電池生產者,每年有2000億台幣的營業額,但是98%為出口用;台灣同時也擁有數個全球最佳的風場。然而台灣重視技術創新勝於國內再生能源技術的應用,致使再生能源僅佔了台灣2013年能源供給的1.9%。
當締約國在通往巴黎的路上,台灣應採取實質的行動,提出一個嚴格並且有法律效益的溫減目標。過去25年來歐盟及其會員國在氣候變遷議題上有大幅的進展。我們的承諾始終如一,並隨時願意與台灣分享經驗以解決這一世代最關鍵的課題之一。

共同作者:毛艾彬(奧地利台北辦事處處長)、魏孟嵐(比利時台北辦事處處長)、胡克定(英國在台辦事處代表)、易禮哲(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葉琳達(丹麥商務辦事處處長)、Teppo Turkki(芬蘭駐台灣貿易及創新辦事處代表)、歐陽勵文(法國在台協會主任)、歐博哲(德國在台協會處長)、雷文德(匈牙利貿易辦事處代表)、肖國君(義大利經濟貿易文化推廣辦事處代表)、閔子雍(盧森堡台北辦事處處長)、傅康(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代表)、柯華齊(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任博瀚(西班牙商務辦事處處長)、裴漢瑞(瑞典貿易暨投資委員會台北辦事處代表)、梅西亞(華沙貿易辦事處代表)、龐維德(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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