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2016

馬去香港,扁上台北,一碼歸一碼。一個是出國,涉及國家機密的保護,一個是出席民間餐會的妥當與否?問題孰輕孰重?豈不判然立斷。馬卸任前會把自己提報列為境管名單。言猶在耳,他馬的卻跳票了。新政府豈能睜一眼閉一眼的輕易放過?

昨天中監傳出駁回阿扁出席六月四日,由凱達格蘭基金會為他舉辦的感恩募款餐會。與此同時,總統府傾向同意馬英九六月十五日的香港行。同是卸任的兩位總統,新政府顯然分別給予兩者選擇性的待遇。當消息傳出後,引爆的震撼力道,超出官方的預料,以致稍後中監變得不置可否,總統府發言人也比較收斂的謹慎以對,強調正朝國家機密保護法方向認真看待馬的申請,審慎研議後再對外說明。

先說阿扁出席感恩募款餐會的准駁問題。520阿扁受邀參加小英的就職國宴,但扁家考量他出席,可能造成國宴的失焦,因而予以禮貌地婉拒。至於是否出席明天的餐會,中監傳出的消息是,只准許阿扁回他民生寓所的老家,卻不准出席餐會。理由還是不脫過去保外就醫應嚴加限制行動的老套。雖然陳家人一再強調,出席時不上台、不演講、不受訪的自我約束,並提出醫療小組贊成出席有益紓解身心的評估意見,可是未為中監採納。

問題是,既然阿扁都能受邀出席小英的就職國宴,何以一個民間基金會舉辦的餐會,反而讓中監和法務部大感為難?難怪陳致中質疑,這只是一場老朋友的餐敘,既不談論時政,更不是選舉的動員場景,卻給以如此重重的刁難,實在令人不解。他說,倘若法務部不接受醫療小組的意見報告,也可以另找一個客觀的專業小組,從事鑑定或仲裁,而不是對該項申請推託敷衍,搞的沸沸揚揚。

再看馬英九的香港行。他是應亞洲出版學會邀請,出席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的「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在會中發表專題演講,分享兩岸關係和東亞情勢的看法。明明頒發的是新聞獎,理當就亞洲當前的新聞議題發表確切的論述才是,哪有文不對題的吹噓他自賣自誇的兩岸關係,以及他一再存心攪局的東亞情勢?這不啻是掛羊頭賣狗肉。當然,他的香港行,更瞞不過明眼的人,難道不是在測試自己是否可能遭到境管?顯見他馬的卸任後,背負二十四件重大官司,心裡可不是自我感覺良好般的踏實。

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規定,馬英九的香港行應於出境二十前天,向總統府提出申請。但馬辦前天才提出,已不符程序規定,總統府依法只有駁回。但為了金蟬脫殼,馬辦竟然強辯說,是根據馬英九任內自己頒布的行政命令「第十三屆總統卸任相關權益及出境管制事項說明」,只要十五天前提出申請即可。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只有他馬的在自己任內訂定此一圖利自己的條款,而不是擴及所有卸任的總統、副總統一體適用?

何況馬英九自訂的第十三屆總統出境管制事項說明,其位階比國家機密保護法低,新政府絕不能一時糊塗,不予明查而上當放行。此外,即便是馬辦說的十五天,在六月一日提出申請,根據法律的計算方式,也來不及。無論如何,總統府只有依法就事論事,只有一個處理結果,還是不予放行!這也真正考驗新政府有沒有擔當的魄力,不要碰到馬英九就轉彎,遇到阿扁就軟土深掘。

馬去香港,扁上台北,一碼歸一碼。一個是出國,涉及國家機密的保護,一個是出席民間餐會的妥當與否?問題孰輕孰重?豈不判然立斷。若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剛卸任的馬英九是被列為管制人員。他的前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曾於2008年5月3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正副總統屬於「國家機密保護法」境管名單,馬卸任前會把自己提報列為境管名單。言猶在耳,他馬的卻跳票了。新政府豈能睜一眼閉一眼的輕易放過?

如果真的「放馬擋扁」,瞎搞欺弱怕惡的要不得把戲,那就太可惡了。莫忘是龐大的民意,才能支持民進黨全面執政。現在我們擔心,所謂的翻轉大選定江山,會不會只是一場空歡喜的假象?如果不幸而言中,那麼我們還有臉高興什麼政黨輪替?還期盼什麼新政府、新國會?更別提連八字都還沒一撇的「轉型正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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