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多年前,幾位學者合寫了一本書《解構黨國資本主義》,痛批國民黨黨產之為惡,但直到今天,黨國資本主義餘毒仍未徹底掃除。
黨產餘毒未除,國民黨的藉口是:絕大多數黨產均已處分,少數未清理的如中投公司等,則因數度標售卻一再流標,而不得不交付信託,既已信託,則證明國民黨並未再經營黨營事業。
但事實卻是:國民黨信託之黨產,仍然持續每年以股利挹注國民黨約十幾億元。去年國民黨向內政部申報之總收入為廿一億八千多萬元,其中來自「中投解繳收入」就高達十四億六千多萬元,可見國民黨迄今仍在靠黨產賺錢。
換句話說,中投雖已信託,但中投仍是國民黨的金雞母,扣掉這隻金雞母的挹注,國民黨去年收入大約祇剩下七億一千多萬而已,與民進黨的六億兩千多萬收入已相差無幾,但黨產解繳收入卻讓國民黨財力遠遠超過民進黨。
依照內政部資料,國民黨去年支出約卅五億一千多萬元,其中人事費約十四億五千多萬,辦公費約十六億八千多萬,亦即中投所繳收入付完人事費用後即一毛不剩;但問題是:國民黨為什麼至今還有那麼多黨工要養?過去那麼多年處分那麼多黨產之所得,為什麼沒有拿來作為逐年資退黨工所用?可見國民黨改革自始就缺乏破釜沉舟決心。
如果有決心,在馬英九二○○五年初任黨主席,宣示○八年前完成黨產清理時,就應兌現支票;○九年馬英九再任黨主席又誓言要提出最終處理方案,但這次馬英九卻未提出時間表,而且後來還辯稱他從未有過「黨產歸零」的說法,與他○五年「把黨產清理完畢」的豪情壯語早已不可同日而語。
但「把黨產清理完畢」的「完畢」不代表「歸零」?難道國民黨本來就有黨產藕斷絲連甚至黨產借殼的居心?更可笑的是,國民黨中央最近屢以標售流標與信託透明的理由,作為黨產未歸零的藉口,但流標是因價格使然,國民黨若決心出售,少賺一點或虧損一些又有何妨?更何況,信託只是過度方案並非終極方案,哪有把過度當成終極的道理?顯然這是自欺欺人。
然而,行政院剛通過的《政黨法》草案,卻讓國民黨的過度方案變成了終極方案,也讓國民黨的自欺欺人變成了於法有據。但任何人用膝蓋想都知道,這部草案送到立法院後,一大兩小的反對黨一定會聯手強力杯葛,民進黨執政時曾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卻被國民黨在立院數年內封殺數百次,舊恨猶在心頭,他們怎麼可能接受「轉讓不成則可信託」這種專為國民黨量身打造的條文?那些還有點改革意識的藍營立委,又怎麼可能在審查過程中放水?
更重要的是,馬英九能同意《政黨法》草案對黨產處理的規定嗎?如果他同意,豈不代表他從○五年到現在,七年間有關黨產的各次信誓旦旦,都是忽悠、欺人之語,如果他不同意,就該再次公開保證,即使《政黨法》草案如此規定,但他一定會在某年某月「把黨產清理完畢」;狼來了雖然好幾次,但民眾仍然願意再信他一次。
有學者曾說:「黨產是威權時代的象徵,黨產是國民黨最負面的資產」,馬英九既然還想繼續當黨主席,就該把這兩句話寫在他的筆記本上當座右銘,隨時戒之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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