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2014

轉型正義才是當今憲改要務

在九合一選舉之後,不只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率先拋出修憲議題,主張將政府體制朝向內閣制方向調整,前立委林濁水也夥同姚立明教授呼籲馬英九與蔡英文能夠共同合作推動內閣制,民間團體當然也把握機會趁機提出憲改的要求,希望避免未來再有超級總統產生的可能。頓時之間關於修憲的議題吵的沸沸揚揚,大家皆盼望在2016年之前能夠啟動憲改的重要任務,只不過當眾人都將矛頭指向現行政府體制的缺失之際,認為擔任執政者的總統之所以會擴權、濫權的緣由主要是來自於憲法的設計不當時,或許個中欠缺考量到的是這些擴權、有違憲政民主的作為絕對不是只因為憲法存在著漏洞可鑽,而是在諸多未經轉型正義洗禮的機制樂於充當幫兇使然。這些黨國體制的魑魅魍魎如果一日不除,即便有機會將中央政府體制全部重寫,執政者擴權、濫權的問題在未來也勢必再度出現。

別的不說,先舉MG149帳戶的例子,在選舉期間馬政府大張旗鼓地動用行政、立法、審計、檢調等勢力鋪天蓋地式地圍剿台大醫院,企圖炮製另一個宇昌案,搞到讓柯文哲自嘲地說他是唯一領略過中華民國五權憲法威力的人。但請問如此的政府濫權,至今是否有人針對相關單位一一究責?似乎選舉過後一切就煙消雲散,只能留下被政府折騰過好一番的台大醫院人員惆悵自憐,除了怨嘆還是怨嘆。請問,如此的政府濫權難道不是憲政中的關鍵問題?另一個例子是黃世銘洩密案,擔任檢察總長的竟然可以將違法竊聽所得的案情呈報給馬英九總統,然後在一審被判有罪等待二審前夕趕緊申請退休,爽領千萬以上的退休金?更甭提郭冠英違法任用後依然可以辦理爽退的不可思議。其實正是這些有權無責、佈織綿密的黨國共犯結構透過層層包庇的官官相護再三地滋養了權力,從而造就了獨裁者的生成與肆無忌憚地濫權。替國家憲政把脈的學者專家們,如果無視於此項轉型正義工程之未逮,卻急著先在總統制與內閣制裏面打轉,以為更換政府體制就可以畢其功於一役,不是很奇怪嗎?

憲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的前身,來自於法治國(Etat de droit),而法治國的運作基礎在於法治(rule of law)的穩固建構。當吾人見到憲政亂象叢生、討論憲政弊端的問題時,其實應該依序思考:這個憲政民主的弊病究竟是憲法規範不夠完備所導致的民主傾毀?抑或是其原來法治國的基本條件就不堪聞問?假如一個國家的真正面目是距離完整的法治國都還有一段相當遙遠的距離,那麼一下子就侈言要求憲政民主,並透過單純的憲法修改就希望能夠辦到,豈不是過份的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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