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4/2015

北京不再歡迎你

紐約時報
柏恩敬, 孔傑榮

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口號是「北京歡迎你」。七年後的今天,中國針對境外機構草擬的一部法案顯示,北京已經不再那麼好客。這部草案規範的對象涵蓋了大學、博物館、體育和文化團體、行業協會,以及所有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建立的非營利性社會機構。

上個月頒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第二次審議稿)》,是中國一攬子立法計劃的一部分,其中還包括了與國家安全與反恐相關的嚴酷法案。習近平顯然覺得來自外界的思想對共產黨統治構成極大的威脅,有了這一系列範圍廣泛且影響深遠的法律,習打算成為繼毛澤東之後最強硬的領導人。

如果這部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正式成為法律,那些已經融入日常生活、對中國驚人發展不可或缺的國際文化、教育和技術交流,都將可能戛然而止。

依據草案規定,所有設於境外的非營利組織在中國開展活動前,都必須通過中國公安部門的審查。由於草案並沒有定義什麼是「活動」,安全部門將可以隨心所欲地決定是否終止某一組織在中國的計劃,而且草案也沒有設立任何可以獨立審查公安決定的機制。

這部法律草案的根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兩年前,中國共產黨發佈了一份題為「九號文件」的內部備忘錄,警示西方價值觀的危害,並告誡黨內幹部對七個特別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即所謂的「七不講」。

「七不講」所顯示的是對外界影響的不信任,與現代中國在全世界建立「軟實力」的形象形成了鮮明對比。「七不講」禁止的話題包括:西方憲政民主、普世價值、公民社會、新自由主義、西方新聞觀、「歷史虛無主義」,還有質疑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等中國口號。

九號文件進一步主張,「西方反華勢力和境內『異見分子』還不斷在我國意識形態領域搞滲透活動並挑戰我主流意識形態」,而且「西方駐華使領館、媒體機構、非政府組織以種種名義在我國境內活動,傳播西方價值觀念,培植所謂反政府力量。」

這部法律將「非政府組織」定義得相當廣泛,網羅了所有非政府、非營利、中國大陸境外的「社會組織」,包括香港、澳門和台灣的組織。也許這部法律最終只會對那些當局認為極可能威脅到政治安全的組織進行選擇性執法。但是,被這定義涵蓋的所有組織,仍然會不斷面臨被關閉和處罰的威脅。

只要在中國開展的活動是由境外非營利組織舉辦的,或者代表境外非營利組織舉辦的——即使該活動只是哈佛教授的一場演講、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舉辦的一個藝術展覽、紅十字會發起的一項慈善或人道救災活動、一場體育競賽或高中樂隊表演,或者是向中國學生提供的一項獎學金——都可能落入該法的監管範圍。

登記本身就是個繁瑣的程序,這會導致許多組織或者放棄在中國的活動,或者迷失在官僚機構的迷宮中。至於那些成功登記在華代表機構的組織,以及那些被允許開展臨時活動的組織,警察將有權對其進行搜查,包括他們的辦公室、電腦和財務記錄。

草案中最讓人不寒而慄的條文之一甚至將觸角伸向了中國以外。根據第59條的規定,不僅是非政府組織的在華代表機構,甚至是不在中國的外國機構,只要從事以下任何一項定義模糊的行為,都將被認定違法;這些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破壞民族團結、造謠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學生團體在美國校園裡抗議中國政府對西藏問題的處理,這間美國大學可能會被禁止在中國開展活動,而它在華代表機構的人員可能會被拘留和起訴。

外界人士還不知道未來這部法律的實施將會如何嚴格或寬泛,能夠確定的是,這部法律將由公安部門來執行,而不是負責監管國內非政府組織的民政部,這點清楚說明了這個草案的本質。當局要傳達的信息很明確:要和中國打交道,就必須注意黨的路線。

對於會見達賴喇嘛或者允許頒獎給中國政治改革倡議人士的外國政府,中國過去幾度進行打擊報復。中國政府也屏蔽了好幾家媒體、限制電子通信自由,並根據新聞報道內容,拒絕向一些記者簽發入境許可和工作簽證。現在,北京的注意力已經轉向了境外非營利組織。

過去的35年間,中國的對外交流對其經濟社會進步的貢獻是毋庸置疑的。中國之所以能夠通過在經濟、社會和文化上進一步與世界融合,以至於取得今日的成就,正是奠基於文化大革命後由鄧小平領導的改革開放政策。

中國領導人仍然有充足的時間修改這部草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已經就草案徵集公眾意見。根據許多人的判斷,如果草案只反映了黨和政府內部某一派系的意見,那麼在這段短暫的意見徵集階段所收到的公眾回饋意見,包括外國人的建議,仍可能具有相當影響力。那些希望中國在和平發展道路上前進的人,都應該站出來積極發聲。意見徵集期間將於6月4日截止。

這部法律的草擬者似乎不了解中國如何從對外開放中獲益。他們所看到的就只有邪惡的「外國間諜」在煽動變革。如果中國領導層聽命於其內部最激進的派系,並告訴世界:中國歡迎外國投資,但不歡迎外國思想,這不僅對中國是個錯誤,對全世界而言也是個不幸。

恩敬(Ira Belkin)為紐約大學亞美法研究所執行主任,孔傑榮(柯恩)(Jerome A. Cohen)為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美國對外關係委員會兼任資深研究員。亞美法研究所研究員蔣超翊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