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2014

成功要趁早,英雄出少年

紐約時報

埃茲拉·克萊因、薩曼莎·香農和王大仁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他們敢於冒險並獲得了比同齡人更大的成功。

當他們自立門戶的時候,比爾·蓋茨(Bill Gates)是20歲;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21歲;沃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26歲;拉爾夫·勞倫(Ralph Lauren)28歲;雅詩·蘭黛(Estée Lauder)29歲。

這些如今的偶像都在20多歲的時候創立了自己的公司,一舉成名,他們的企業也均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功。想一想:年輕一代許多真正不同凡響的創新——包括谷歌(Google)、Facebook和Twitter——都是30歲以下的人建立的。(嚴格來說,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更年輕的時候就開發了Facebook,當時年僅19歲;20歲時他搬到加利福尼亞建立發展自己的公司。)有一類人的群體似乎在成倍增長:他們25歲左右就橫掃業界;出任的職位一般只有歲數是他們兩倍的人才能擔當;而他們在社交媒體上幾百萬的粉絲眼睜睜地看着這一切成真。

那麼在度過尷尬的十幾歲青蔥歲月後,這緊接着的青春十年中到底是什麼激發了這種「向月亮進發」(摘自賴斯·布朗名言:向月亮進發吧,即使不成功,你也會置身群星之中。——譯註)的成功呢?年齡真的和這一切有關嗎?

當然有關。這就讓其餘的人——甚至只是歲數稍微大一點的人——處於某種劣勢。

傳統的智慧認為年輕人在面對他人已放棄的問題和挑戰時有新鮮的看法和視角。紅杉資本(Sequoia Capital)的邁克爾·莫瑞茲(Michael Moritz)是一位創業基金投資家,投資過的項目包括谷歌、雅虎和Youtube,他曾把「20多歲的企業家」這一現象描述為一代人「相信自己沒有不能突破的界限、不能超越的極限和不能跨越的障礙——這是你能夠體驗的最激發人的感覺」。另一位創業基金投資家維諾德·柯斯拉(Vinod Khosla)更進一步。「35歲以下的人才是真正推動變革的人,」在一個國際會議中他講道。「在創意方面,45歲以上的人基本上就死亡了。」

這或許是真的,或許不是,但這隻說明了部分情況。

現為投資家的彼得·蒂爾(Peter Thiel)是PayPal的創建人之一,也是Facebook成立初期的支持者。他有一個更冷酷的理論也許能解釋這一切:最終,這都是因為錢。

「你認識的人里有多少人都說過,年輕的時候準備先工作兩年,銀行里存點錢,然後去追求自己熱愛的事業,創立一個新公司,或自己單幹?」他問我。「現實中很少是那樣的。似乎經常發生的是,經過一段時間,開始掙到不錯的薪水後,一般就會把所有的錢都花了,所以很難倒退回去從頭開始。如果買了房,肩負這樣或那樣的責任之後,就非常困難了。」

換句話說,正是一無所有的年輕人,沒有分期貸款,坦率地說,在周五晚上,除了工作也沒別的事,他們才願意承擔最大的風險。當然,他們也要有天分。但他們的堅持和激情,靠猛灌紅牛熬通宵干到早上6點的意願,才是領薪水的僱員和企業家之間的差別。

而隨着科技的穩步發展,從那些總是擔心自己「搞不懂」的歲數大的人身上,年輕人贏得了更多的信任。從上世紀60年代,特別隨着電腦時代的興起,舊式辦公室政治解體,歲數大的人更願意把機會讓給20來歲但才華橫溢的的年輕人。當前這批企業家成功的故事可能在前推特時代出現嗎?當然會,但數碼時代的闊步發展加速了他們的崛起。

當然,並不是大多數20多歲的人們都獲得了成功。不是這樣的。這批超級成功的年輕企業家、博客作者、設計師和作家完全不具代表性。事實上,16歲至24歲年輕人的失業率是全國平均失業率的兩倍。城市研究所(Urban Institute)研究顯示,和父母在相同的年齡時相比,X世代和Y世代擁有更少的財產。

新一代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這可能也是妨礙更多有遠見的企業家成功的原因——就是大學生們面對不斷提高的負債。如果蒂爾的理論是正確的,年輕人將越來越難以承擔大風險,因為在開始之前,他們已經被各種責任壓垮了。

如果你已經超過29歲,但還沒有驚世成就,別灰心。有些歲數大的人仍能取得突破。托馬斯·愛迪生(Thomas Edison)可是在30歲時才發明了留聲機。

邁克爾·金斯利(Michael Kinsley)曾說過,阿爾·戈爾(Al Gore)是所有老年人心目中年輕人的模樣。這句話的確也適用於《新共和》最新的總編兼出版人克里斯·休斯(Chris Hughes)。他是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哈佛大學(Harvard)二年級時的室友,是連接技術世界和正常人之間的一條關鍵的紐帶,他還從自己在該公司很小的股份中賺到了一大筆錢。他離開Facebook去幫助奧巴馬(Obama)2008年的總統競選,領導了使用網絡展開競選活動的開創性工作。

他身上有一種自信,而我作為另一個年輕的同性戀男子,在27歲接任這一令人敬畏雜誌的總編時,從來不具有那種自信。我們只在咖啡館見過幾次面,雖然我比他年長20歲,但我感覺和他交談時像個孩子跟長者交談似的。他的頭髮往下梳得光滑齊整,他的着裝近乎守舊,他年輕、光潔、長着雀斑的臉一片坦誠。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一個互聯網富豪想要挽救一個幾乎一直在賠錢的小眾政治與文學雜誌呢?休斯的回答似乎有點幼稚但卻充滿真誠,他希望能「召集對話」,為改變世界出點兒力。當他說到自己熱衷的事情時,立刻驅散了一種含糊不清的感覺。他說,「我喜歡印刷。因為它本身就是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技術。印刷技術色彩豐富、便宜、用完即可丟棄、可以分享,而且是個實物。」當你拿起新的《新共和》雜誌時就能看到這種熱愛:厚重實在的紙頁、超級光澤的封面、全部都經過設計的內里、雜誌中的圖片,連藝術和圖片的使用方式也是這本雜誌在以前從未想過的。因為這樣做太昂貴了。

《新共和》在明年即將邁入其100周年,這本雜誌道出了這位29歲的總編正在做的事情,他試圖將一個近來被看作本身就是「老」的定義的東西打造一新:紙質、印刷、文字、意義。他是一個年輕人心中目出版人的模樣。

來自尼日利亞移民家庭的海倫·歐耶米(Helen Oyeyemi)現年28歲,她18歲時創作了第一部小說《伊卡洛斯女孩》(The Icarus Girl),那時她還在學校念書。那部小說令英國文學圈驚詫,也受到人們的重視。自從第一部小說亮相以來,她已經又完成了三部小說,最近的一部是《福克斯先生》(Mr. Fox),這部小說講述的是一段發生在一名自戀的作家、他的妻子以及他想像中的靈感女神之間複雜的三角戀愛。這部書在故事情節的敘述上做了大膽嘗試,將現實主義與寓言故事、幽默與黑暗相結合,還給民間傳說中的老東西、比如兇殘的藍鬍子(Bluebeard)賦予新的演繹。這種寫法有點令人暈眩,但歐耶米的敘事如此流暢,她似乎在沉醉於習俗的同時又大肆攻擊之,用珍尼特·溫特森(Jeanette Winterson)的方式將習俗拆裂重組。雖然她的年齡在新聞報道中很吸引眼球,但從來都不是審視她寫作風格的一個窗口。而且,從一開始,她的智慧就似乎超出了她的年齡。她的新書《男孩、雪、鳥》對黑心繼母的典型形象進行了探索,這部書將在2014年由河源出版社(Riverhead Books)出版。她說,「我仍在探索那些我們大家都熟悉、或認為熟悉的故事,我從中得到很多享受。」歐耶米對她的成功很謙虛。她說,「我越是清楚地意識到我永遠也不會成為我所仰慕的那種講故事者,就越不為此煩惱。我可能將變得更具有自己的風格。」

十幾歲時,王大仁(Alexander Wang)放學後會在舊金山的一家時裝店工作,還會為他的姐姐和朋友們修改便宜的衣服。他說,「我可不會把它們稱作『暢銷品』!」如今,他擁有價值數百萬美元、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品牌,最近還被任命為巴黎世家的創意總監,巴黎世家是世界上最為傳奇的法國品牌之一。對這位29歲的設計師持懷疑態度的人可能會說,他在媒體面前的自如、年輕帥氣的外貌,以及亞裔美國人的背景——中國畢竟是時尚業的下一個大市場——讓他得到了優勢。但自從2007年離開帕森斯設計學院(Parsons School of Design),推出自己的品牌以來,他機敏的實用主義風格使他迅速贏得青睞,獲得了零售商和女性的欣賞:捕捉到了城市時尚的微妙,而且商品能及時到店,價位也適中。王大仁讓自己的品牌接過了之前由卡文克萊(Calvin Klein)和海爾姆特·朗(Helmut Lang)掌握的接力棒,為運動裝注入了性感的意味,讓人領悟到辦公室的冗長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在巴黎世家,王大仁接替了尼古拉·蓋斯奇埃爾(Nicolas Ghesquière)的重要職務,他證明了自己除了能為都市潮人設計服飾之外,還有更多才能。王大仁在自己的首秀中,為巴黎世家的造型傳統增添了幾分端莊優雅,使用了經典的廓形,比如高腰百褶裙、像是塑模製作的襯飾,以及肩部呈橢圓形的外套,又以另一些元素帶來了硬朗的風格,如裂紋馬海毛、大理石紋的絲綢、朋克風的絲絨蕾絲,以及潔凈無瑕的象牙白腰帶。勝任兩份備受矚目的工作是一個挑戰,但這最能體現精力無限、勇於冒險的年輕天性。王大仁說,「我相信我們該走出去,為自己工作,主動爭取自己想要的東西。」

要判斷收音機里傳出的歌是不是25歲的詞曲作者兼音樂製作人本傑明·萊文(Benjamin Levin)——藝名叫本尼·布蘭科(Benny Blanco)——的作品,有好幾個辦法。首先,歌曲里應該有能表明是布蘭科作品的聲音特點:有泡泡糖香甜的嚼勁兒、粗口嘻哈的咸澀、搖滾樂的嘈雜,以及少許其他出人意料的音樂元素。然後是平均法則:如果收音機開着,就有可能是在放他的歌。在過去五年,布蘭科已經成了流行音樂界里,最有可能創造排行榜冠軍唱片的人之一。他曾參與創作和製作數十首流行曲目,其中包括15首登上了公告牌(Billboard)榜首,與他合作的是一些世界頂級歌手,比如蕾哈娜(Rihanna)、凱蒂·派瑞(Katy Perry)、卡莎(Kesha)、魔力紅(Maroon 5)和布蘭妮·斯皮爾斯(Britney Spears)。職業生涯初期,布蘭科名不見經傳,一心想成為一個三流說唱歌手,前景非常不被看好。對這樣一個人而言,此番成就令人震驚。「我想,在這個過程的某個時間點上,我意識到,誰會在乎一個猶太胖墩兒的說唱啊,」布蘭科說,「我意識到自己做幕後會更好。」

布蘭科實現這種職業轉型的方式有悠久的歷史,世界各地的猶太胖子都在用這種方式,那就是「不要臉」。當他還是弗吉尼亞州一個郊區的十幾歲少年時,他施展魅力——準確地說是通過撒小謊——讓自己進入了唱片業。「我會很唐突地給唱片公司打電話,假裝自己是其他人,」他說,「如果我聯繫上了高層,我就直接說,『你得聽聽我的精選帶!』」最終,他與巴爾的摩的說唱歌手斯龐克·羅克(Spank Rock)合作發行了一首被評論界大加稱讚的作品,引起了實力雄厚的詞曲作家兼製作人盧克博士(Dr. Luke)的注意,盧克博士就開始經常與他合作。剩下的,就是盤踞排行榜前40位的故事了。「做音樂讓我很開心,」布蘭科說。「越來越難弄清獨立、流行、鄉村、另類音樂之間的界限。在收音機上,聽眾們希望聽到熟悉的風格。他們會說,『挺好,聽這個不會難受。』但他們也想要有這種反應,『我去!那是什麼音樂?』」

想讓埃茲拉·克萊因(Ezra Klein)用一則簡要的軼事,講講他通過什麼方法成為了美國卓然不群的Wonkblog專欄作家?免了吧。「我不太相信背景故事。」他說。他相信的是數據——那麼,我們就從數據講起好了。克萊因在《華盛頓郵報》上的專欄Wonkblog,每個月的頁面瀏覽量都會超過500萬次。他的分析文章包含大量圖表和圖形,例子之一就是近期的一篇4200字文章,講的是為賓夕法尼亞州老人開展的一項醫保試驗。他的文章照例會進入《華盛頓郵報》網站最熱門文章之列。Wonkblog本身就是一個試驗性欄目,目的是證明,對華盛頓的政治事務採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可以吸引大量受眾。克萊因說:「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們一直在嘗試的事情,就是弄清如何透過政策的鏡頭來報道政界內容。」

「很長一段時間」是相對的:克萊因才29歲。他2005年畢業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獲得了政治學學位,更重要的是發表的博客文章成百上千。他通過寫博客在《美國展望》雜誌(American Prospect)找到了工作,隨後又收到了《華盛頓郵報》的召喚,該報的Wonkblog到今年9月就兩歲了。

他工作第一天想做的工作——令「政府的實際工作」變得可以理解——成為了他每天都在做的工作,他的工作在電視上出現的頻率幾乎和在網上一樣高(他是MSNBC的撰稿人,經常還客串主持人)。MSNBC新聞主播的職位似乎已是他的囊中之物,因為該頻道的總裁菲爾·格里芬(Phil Griffin)是他最大的粉絲之一。

不過,最讓他興奮的事情還是訓練他的同輩Wonkblog博客作者。他發誓說,這些人都比他更聰明。他笑着說,「以前我倒沒想到,我這麼快就會被淘汰。」

牛津大學(Oxford student)默默無聞的21歲的學生薩曼莎·香農(Samantha Shannon)可能成為下一個J·K·羅琳(J. K. Rowling)嗎?三年前,香農曾在倫敦赫赫有名的作家經紀人戴維·戈德溫(David Godwin)的辦公室當過一名實習生。不到一年後,當她寫完《骨之季節》(The Bone Season)的手稿時,這一經歷便派上了用場。這是一套預計七部的雄心勃勃的系列小說的第一部,她不知怎麼居然能在課餘時間寫成了這部書。戈德溫被該書的新穎所震驚,他馬上將其寄給了布魯姆斯伯里出版社(Bloomsbury)的主編亞歷山德拉·普林格爾(Alexandra Pringle)。「七個小時後,我還在讀它,」普林格爾回憶道,「我徹底地愛上了它。」布魯姆斯伯里出版社為香農的前三部付了一筆六位數的預付款,這是對她這樣的第一次寫書的新手前所未有的支持。8月出版的《骨之季節》講述的是一個19歲姑娘的故事,她叫佩奇·馬奧尼(Paige Mahoney),具有超自然能力。時間大約是2059年,她徘徊於倫敦的街頭,直到被秘密警察送到一處流放地,那裡看上去很像牛津大學。普林格爾說,「她的想像力如此的非同尋常,以至於讓我想起了勃朗特姐妹。她創造的那個世界非常真實。」已經有18個國家買了書的版權,三家主要電影公司也為電影版權爭奪不已。(英國的Imaginarium Studios打敗了好萊塢)。如今,香農已進入大學的最後一年,她在應對學業的同時從事寫作,就像她當初寫第一部時那樣。她說,「我必須減少與朋友出去玩的次數,才能擠出時間寫上幾章。還得喝很多咖啡。」

與2010年布滿iTunes應用商店的很多神奇的編程作品相比,兩名斯坦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畢業生在10月的某一天推出的應用,功能真沒那麼多。這款應用只不過是能讓你用智能手機拍照(一點也不新奇),然後將照片發佈到網上(同樣平平無奇)。

但將這兩個平平無奇的功能結合在一起,就使兩項功能都顯得煥然一新。用Instagram的創始人,29歲的凱文·希斯特羅姆(Kevin Systrom)和26歲的邁克·克里格(Mike Krieger)的話說,「就像是化學反應。」

這兩名合作夥伴都沒有常見的計算機科學或設計背景。他們稱自己「面對着藝術世界和科技世界,感覺像是撕裂了」。但他們在這兩個世界的地帶卻取得了成功,產品立即火了起來。在推出兩年後,Instagram已經成為iPhone上最受歡迎的應用之一,用戶規模接近3000萬,這樣的成功促使Facebook於去年春天收購了Instagram,據報道收購價為10億美元(約合60.6億元人民幣)。

Instagram的秘訣是什麼?創始人做出過幾個重要的設計決策,而事實證明,這些決策至關重要。首先,他們取消了照片橫向和縱向的選擇,將圖像設置為正方形(既可以是橫向,也可以是縱向)。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說過,好的設計更重要的是減掉什麼,而不是增加什麼,Instagram充分證明了這個著名的見解。其次,Instagram可以讓你通過即時的效果,為照片「設計」情緒基調,將Photoshop濾鏡功能,呈現給迷戀移動設備的一代人。即使是最平凡的照片,頃刻間也能顯現出拍立得老照片的風格。

Instagram把用戶帶回了無憂無慮的日子,只需要挑一個正確的主題,按一個簡單的按鈕,就可以與家人和朋友分享奇妙的時刻。它把好的設計送到我們每個人手中,讓我們的照片,甚至生活,都顯得更加難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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