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2014

苦難與理想、追求,一旦在人民共同的意識當中連結起來,就成為台灣人民,作為一個休戚與共的民族,追求獨立國家,反對核災恐懼正當性的來源。

石牧民



當73歲的林義雄律師(筆者認同田秋堇委員的堅持,稱呼林義雄先生「律師」。)面壁坐下,禁語,禁食,舉國的注意力都聚焦到核四,這個延宕了30年,懸而未解的問題上。熟悉林律師一向為台灣奉獻的意志與決心的人,焦急不捨;知道發生在林義雄律師家庭的悲劇,然而不認同其主張的人,則對林義雄律師的行動加以「操弄悲情」、「綁架民意」的批評。在譴責上述主張泯滅人性的同時,深知30多年前那樁慘劇對台灣民主進展之意義的我們,又該如何論述我們的感同身受呢?

批評者顯然注意到林義雄律師禁食以來,在電子媒體以及社交網站(如Facebook)上,方素敏夫人〈寄不出的悄悄話〉,或她詩作中「人家說你是好漢/我就哭了/我寧願你只是孩子的父親」的字句,被一再轉載、分享的速度和規模。他們直截認定,「林宅血案」與「停建核四」,不該互為因果,不該互相加強;於是,「綁架」、「悲情」之譏,也就不假思索地射向林義雄律師單純、素樸的訴求。然而他們只對了一半。

社會運動能量通過虛擬介面蓄積,進而轉化、爆發成為實質行動,從反旺、中媒體巨獸學運以來,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運動模式。這是批評者「看對了」的那一半。而追悼、重現林宅血案的文字及影像,在反核、廢核的社會運動中成為主流資訊的意涵,則是批評者錯看,而我們必須深究的,那關鍵的另一半。

反對核四和林宅血案,當然是有必然關係的。林宅血案發生後,不出數年,興建核四的計劃就被提出,成為糾纏台灣社會30年的死結。亮均、亭均雙胞胎的死亡與核四,磨折台灣社會的時間,約略一樣長久;而兩者的成因,實是一個共同的根源:獨裁對台灣人民意志的壓迫。於是,有雙胞胎的血仇;於是,千萬國民懸命的核能電廠之興建與否,人民不能置喙。

那當然是悲情。而「悲情」不好嗎?切莫忘記,林義雄律師在母親棺木上寫下「母親(母さん),我要讓您死得有價值」,那是何等沉痛的悲情?而其果實,是林義雄律師日後對台灣土地捨我其誰的無私奉獻:擔任民主進步黨黨主席操盤促成首次政黨輪替、三次反核千里苦行⋯⋯,悲情,不好嗎?當代研究民族主義的成果一再揭示,國家構建的起源,往往就是悲劇和苦難。

今年,鄭南榕先生為言論自由殉死的紀念日,與太陽花學運的風起雲湧重疊了。透過社交網站的資訊傳遞,數以萬計的年輕世代知道了「over my dead body」最壯烈、榮耀的踐履,就在1989 年的台灣。林義雄律師寡母、雙胞胎女兒被冷血謀殺的往事,再次在廢核的社會運動中重新被追憶。不分年齡的網路使用者,每一次的感同身受,每一滴錐心刺骨的眼淚,都在讓葉菊蘭女士、鄭竹梅小姐、林義雄律師夫婦、林奐均小姐的苦難,成為我們每一個人的苦難。那並且是一個歷史內化成為實際生命經驗的過程。苦難與理想、追求,一旦在人民共同的意識當中連結起來,就成為台灣人民,作為一個休戚與共的民族,追求獨立國家,反對核災恐懼正當性的來源。而那是血濃於水,刻骨銘心的正當性。

而悍拒、卡死林義雄律師單純、素樸訴求的,正是促成興建核四的那個不義的根源:獨裁對台灣人民意志的壓迫。30年前,這樣的壓迫表現為政府漠視貢寮居民拒建的意志;30年後的現在,壓迫表現為人民無法以公民投票展現70%人民希望停建核四的民意。當前壓迫人民意志的核心,就是用雙1/2門檻及現行公投法第30條第2款「否決條文」構陷人民,使其不能展現意志的鳥籠公投。林義雄律師單純、素樸的訴求,究其果效,是立即停建核四;究其精神,則是人民意志如實地展現。

那麼,從林宅血案,到停建核四,到修復公投,還權於民,所表現的當然是一個前仆後繼,一以貫之的追求:台灣人民,作為一個能夠獨立裁奪的主體。這個追求,當前的目標,就是落實停建核四的主流民意,就是一部能夠展現台灣人民主體意志的健全公民投票法。

而在這個全面的社會運動中,林宅血案裡,林義雄律師、方素敏夫人昇華、原諒過的,亮均、亭均雙胞胎,口中含著糖果倒臥的身影,一再重現,一再被追緬,是因為一個國家要從她們當中冉冉升起;而我們這些繼承了「閣來--ê代誌」(鄭南榕先生的話)的人,終於要以一部作為台灣人民主體靈魂的完善公投法,追薦我們共同的苦難,一起對林義雄律師的母親說:「阿嬤,我們的確讓您的殉死,有了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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