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籃球的人都知道,犯規在先,進籃不算,得分必須回到犯規前一刻,重新來過。如果選手兼裁判,明明自己犯規在先,卻堅持已經進籃得分,吵著要繼續比賽,那就是潑皮無賴了。
教育部一手炮製黑箱課綱,明明都已經由法院判教育部違法敗訴,教育部卻硬拗只有「資訊公開」的「程序」違法,所以堅持課綱既然公告了就要實施。像不像進攻犯規,卻硬吵進籃算,硬要得分的惡劣球員?
所謂「資訊公開」違法,就是指「黑箱」作業犯規;承認「程序」違法,就是進攻犯規,就算進籃也不能計分。教育部的課綱,「黑箱」在先,就已犯規,課綱就算公告了也是無效,教育部情理法上都站不住,怎能因為自兼裁判,就是要為所欲為?眼見眾人皆曰不可,乾脆用大考綁課綱,強迫家長和學生就範,這種耍賴到底、死不認錯的嘴臉,對台灣囝仔是多惡劣的示範?
課綱案教育部至少犯了七次規:第一,舊課綱也是馬政府頒布的,說廢就廢,浪費民脂民膏;第二,找非專家來檢核課綱,這是瞞天過海;第三,以微調之名大修意識形態,這是偷天換日;第四,拒絕公告委員名單,這是一手遮天;第五,不發通知,十天之內趕完全國公聽會,這是一意孤行;第六,法院判決敗訴,卻頑抗到底,這是一錯再錯;第七,以前爭議課綱不考,如今卻以考試要脅,這是痞子行徑。
教育部或許相信「一皮天下無難事」,但他忘了人民才是最後裁判,七次犯規,還不肯離場,就讓我們用選票改朝換代,直接「沒收」比賽,沒收黑箱課綱吧。
(藍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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