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2016

年金改革 先除盲點

羅傳賢

「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23日將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總統蔡英文將出席致詞,委員會開會期間並全程網路直播。年金改革委員會執行長林萬億表明會議將採共識決,試圖以協商民主達成政策目的,其努力值得肯定,但至少有三項盲點仍需破除。

首先是37位年金改革委員雖遴選自政府機關、退休與現職軍公教、勞工、雇主、農漁民、青年、立委、考試委員、公民社會、學者專家等領域,姑且不論之前有少數委員被質疑代表性的問題,其中大多數成員都不是年金問題的專家,如果未分專業討論,例如將軍公教與勞工的年金改革混為一談,是否符合程序正義,不無疑義。



實踐正當程序的首要任務,就是專業分工,俾使專業訓練和經驗豐富的程序主導者能做出合理的判斷。事實上,退休年金問題本質的掌握,要有明確的價值觀,因此需要專業知識及運用各種工具或學術研究來做出正確的判斷。

大法官釋字第596號的解釋曾揭示,公務人員與國家之間係公法上的職務關係,與勞雇雙方屬私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不同,因此軍公教人員和勞工的年金問題宜分開討論。

年金改革的目的在於紓解財政困境,軍公教人員一向被外界視為是年金的肥貓,但大多數人都不知道法官和副總統所領的年金更豐厚。

目前法官於60歲退休時,除可執業當律師外,其退休給養金為百分之百,是否也應要求他們比照軍公教共體時艱,縮減年金的領取呢?

此外,我國原制定的《卸任總統禮遇條例》是師法美國制度,備位的副總統並不在內,但民國90年間,某立委利用黨團協商要求增列了副總統為禮遇對象。眾所周知,現行《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提供了禮遇金、醫療費、辦公費、辦公室、座車、祕書及安全警衛等待遇,優渥程度已超過美國水準,對財政沒造成負擔嗎?如果這次改革未納入檢討,如何服人?

年金改革問題討論多年,希望此次年金改革委員會的召開,能讓各行各業、各界代表按部就班地溝通,使各種觀點都能得到充分的考慮,在中立、信任的基礎上,進行平等對話、辯論和協商,以調和社會的信賴利益與公益。

(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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