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7/2013

罷免馬意立委非成功不可

由民間團體發起的罷免「馬意立委」行動,已經正式公布人選,開始發動引擎了。新北市第一選區選出的吳育昇,被「憲法一三三行動聯盟」列為第一波集中力量全力罷免的對象。相較於過去政治施壓等象徵意義較大的罷免呼籲,這是台灣第一次,具有社會集體意識的、企圖突破法令對權力者的屏障、進而為憲政僵局尋找出路的重要嘗試,因此繼八月密集的街頭運動之外,是另一不同層次的公民課程實踐,這是值得大家關注的實質價值所在。 為什麼要率先罷免吳育昇?公民團體根據吳過往在立法院的問政紀錄,整理出了所謂「九大罪狀」,然我們認為看待這個案例,更應當一書的則是,二○一二年那次的立委選舉,吳育昇在該選區以十萬七八二一票、過半得票(五十.七八%)高票當選,與第二名的得票率相距八%之遙,此一地方實力說明,發動罷免的組織,並未將低得票當選者罷免機率較高的因素列為優先考慮,而是以正面迎戰的態度在選擇他們所認定只有馬意、不顧民意的國會議員,此一問是非、不算計的態度,彰顯了選票與責任其實成正比的內涵,接受愈多的公民授權與付託,選後就必須承受愈大的監督與要求,不容許以服務為名者,最終竟挾票自重、恃寵而驕,這是罷免團體對從政者所提供很好的第一課。 台灣憲政運作的困境,肇因於歷次修憲不免基於當下時空環境所需的便宜行事,導致我國中央政府體制混亂與權責不分,制衡機制同時橫遭破壞,使得民選總統擁有絕大的權力,卻未承擔相對的責任,配以一旦當選即幾乎無從罷免的總統選舉罷免法為權力護航工具,即使做錯事,亦無法使其下台負責,因而造就了現今的「民主獨裁」惡果。 這樣的現況對人民與國家有何具體傷害?就舉最新的一個例子來說,行政院近日通過了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由於歲入減少,歲出增加,政府居然把腦筋動到釋股、賣地上,其中釋股部分,是將手上的策略性持股協調四大基金來承接,這種操作手法史上未有,已經在法律與道德上面臨強烈的質疑。再者,政府所欲授股五百億這個額度,很難不讓人聯想起因實施業已偏離原旨的證所稅,國庫因而短收五百億交易稅這個數字的「巧合」。因而不得不詰問:如果政府當初沒有決策失當,現在需不需要出此下策?而又有誰為稍早的嚴重錯誤負了責?若之前的專斷亂行可以船過水無痕,又憑什麼認定人民現在只有被二度加暴的份? 當然,眾所周知,證所稅的荒腔走板,僅是馬政府五年荒謬執政之滄海一粟而已。這樣的內耗,讓「政府為當今最大亂源」的批評極獲共鳴。這正是民間先由罷免「馬意立委」開始自救,具有絕對正當性的背景要素。同時,連帶也刺激大家思考,如果修憲的門檻已經被卡死,修正總統與中央民代選罷法中有關罷免門檻的規定,難道對於二三○○萬台灣人民來說也是奢望?若是,台灣今後不必再講名實不符的「民主」,應該稱為「馬主」、「國主」與「民奴」,就此,大家又同不同意?如果不同意,是不是也該一併要求選區的立委就修改罷免條款表態? 台灣首度推動的罷免案,難度相當高,但是非成功不可,理由就是前述一環扣一環的政治死結,這個結如果不想辦法盡快打開,不但今後三年國力要繼續向下探底,未來誰上台,也會有同樣的機會運用這個體制為惡,則台灣不必等待外患,自己就已走上了自滅之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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