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7/2013

是台電董事長還是總統?

張榮豐 中經院一所所長 最近馬政府又決定在十月調漲電價,馬總統還在出訪時「心繫電價」,到處打聽各國電價,結論是:台灣的電價最低。江宜樺也說:台灣電價長期不反映成本,以致太低。如果不合理化,「請神仙經營台電也沒有辦法」。 以上說法,都是站在台電董事長,尤其是一個民營電廠董事長的立場;而非總統或行政院長的格局在看問題。一項政策的成敗,與目標的設定是否合理及可操作性息息相關。所以,馬總統調漲電價的目標設定猜測應是:一、避免台電虧損,甚或倒閉。二、節能減碳。現擬針對其合理性、操作性分析以下。 首先,台電是國營企業,肩負政治性、政策性目標,無法完全以「效率」衡量其績效。例如經國先生面對七○年代「能源危機」時,就是透過台電這個「避震器」,來維持一個物價相對穩定的國內生產與生活環境。在目前人民實質薪資,受「要素價格均等化」作用下,已經倒退十六年;而GDP也在二%左右掙扎的情形下。台電盈虧與穩住民生、產業環境,何者為重?這是一個必須站在總統,而非台電董事長格局的政策選擇問題。 學者配合政令沒講真話 第二、某些「學者」認為:「政府調整電價已排除三三○度以下的一般家庭用戶,約占六十五%…,另小商家也不受影響,…不至於對物價影響很大。」這是用「放大細節,遮蔽全貌」的手法,來替馬政府做政令宣導,而沒有講真話。須知電力是各行各業最基本之生產要素,而不只是供給家庭消費而已。用經濟學的術語說,電力是前聯效果大的產業。而且因為幾乎每個加工程序,都要用到電力,所以工序越長的物品,漲價幅度就越大。這就是調漲電價,產生的物價「墊高作用」或「累加效果」。去年調漲電價,帶來民生物品連續上漲,馬英九總統命令江宜樺取締「哄抬物價」,說明他完全不了解調漲電價,會造成物價的續波效應。 第三、一般而言,電力是價格與所得彈性相對小的財貨,意思是電價或所得大幅調漲、上升,對電力的消費並不會大幅減少,也不會大幅增加。所以想透過調漲電價、「以價制量」,來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顯然效果有限。 第四、如果要避免台電虧損,首應全盤檢討台電目前的不當「政治性」負擔,例如支付給地方首長健檢費的「開發電力設施協助金」、「睦鄰經費」…等,而非把調漲電價當做唯一的政策工具。 這些年來,馬政府的決策模式是:決策前把利害關係人的意見,當做「造謠」、「偏見」,而只聽業管單位,或某些接受委託研究的「學者」意見。決策後發現錯誤時,就用納稅人的錢發動文宣「闢謠」,將責任推給大環境、推給前朝、推給某個政務官當「替罪羔羊」…,如證所稅。最後實在擋不住民意,就「民粹式」的政策急轉彎,如老農年金。這種決策模式,都讓人民付出慘痛代價。 提高人民實質薪資再談漲價 在此要提醒馬政府的是:一、當前最根本之道,在於:拿出有效策略,把經濟成長率、人民的實質薪資提高;再考慮調漲電價吧!二、決策前多聽不同意見、多做調查研究,才能「兼聽則明」,決策後修正幅度才能降到最低。 張榮豐/中經院一所所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