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行一
根據我最近的觀察,台灣從一九九六年到二○一二年間,實質薪資僅成長了百分之四,實質生產力卻成長了百分之四十七。儘管企業的生產力增加了許多,員工分享到的成果卻少得令人極度不安,在十一個主要亞洲國家中,我國僅比墊底的印度稍好一點。生產力提高的利益絕大部分被少數菁英員工、股東、地主、機器設備提供者、原物料廠商等分走了,表示人力在生產過程中為企業帶來的附加價值低,這是我國競爭力衰退的最主要癥結。而大學並未培育出具備世界競爭力的人材是重要的原因,因此我們一定要下定決心大幅提升青年的理想性、創新力、國際觀、冒險心,與實事求是的精神,但這絕對不是教育部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就可以達成的,必須要給學校誘因與能量去創新教育內涵。
一個組織的內部因素,如激勵制度、人材培育、創新文化等會提高創新力,但外在因素如政府的法規限制,卻會抑制創新。最常見的狀況是政府審批曠日廢時,使得創新者錯失了市場先機;或者花費不貲,經過了冗長的審批程序,卻未受批准;當然,如果無利可圖,創新者也會意興闌珊。在獲利機會很高的情況下,即使審批時間長、風險高,也會有人願意嘗試,新藥的開發就是很好的例子,藥廠研發成本高、新藥核准過程冗長、被政府駁回的機會高,但是一旦通過新藥審查,政府會給予專利保護,增加創新者的獲利機會,因此專利是政府在審批過程冗長的情形下,為鼓勵創新所提供的誘因。
但是台灣高等教育的管制卻是抑制創新的,儘管已經有所改善,但仍不是鼓勵創新的環境。基本上,大學必須要能自主的決定教育內涵、組織架構、內部資源的運用、外部資源的爭取與合作。教育內涵包括畢業標準、修業年限、學習內容、學習時數等等;組織架構包括人員與資源配置與互動的各種可能性,例如教師資格、大一、二不分系、新系所、學程的設立等等;內資源運用包含經費項目的分類與流用、員額的配置,例如一個博士班所需要的教師數與專業等等;外部資源的爭取與合作則牽涉到外部資源的引入與運用、與外部單位共同創新的彈性等等。
這些項目基本上都受到教育部的管制,大學原本就非營利組織,而且學校要調整教育內涵前必須經過教育部費時的審批,更經常可能因想法新穎而被駁回,造成大學基本上無法創新。例如教育部對於一個博士班有嚴格、統一的教師員額規定,可是如果考量領域的特殊性、內部與外部資源的配置與整合、這些嚴格的條件反而阻礙了創新,而教育部卻花費大批人力與物力審批或評鑑學校,產生大批看似整齊但缺乏新意的博士班。
政府害怕大學犯錯,所以管制嚴格,但是從錯中學習卻是創新的必要歷程,大學教授的優勢就是創新,卻被凡事需審批、審批風險高的高教管制環境壓抑得施展不開。也許要教育部立即完全放手有其困難,但再不迅速大刀闊斧的改變,我國年輕人的國際競爭力必定會愈來愈糟。教育部管得愈少,大學教育就愈可能煥然一新。最近教育部又做了一件反映了傳統心態的事,要求所有的學校追蹤校友的表現,這就好像經濟部要求所有的公司關心客戶滿意度,教育部管得這麼細,大學如何自主創新呢?
(作者為政大財管系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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