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聽歐巴馬怎麼宣傳TPP(跨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關係協議):「我們需要一個新的貿易伙伴關係」、「會創造更多的就業」。這些鼓吹TPP的說帖聽起來十分耳熟,「自由貿易」彷彿各國政府流行的高級修辭。
「我通常是支持自由貿易的,但如果TPP夭折了,我可能不會怎麼灰心洩氣,甚至還會有點如釋重負,」說這話的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Paul R. Krugman),原因是他認為對受惠產業有益的事情,不一定總是對美國有利。
商業利益不能優於國家利益
持相同觀點的是另一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他在《自由貿易這場戲》(The Free-Trade Charade)一文中分析,比起過去,關稅已經降到很低的今日,各國的自貿協議往往不是要建立真正的自由貿易體系,多半是為了政治的考量。
他主張,在進行貿易協商談判之前,應該把握三個基本原則:第一,任何貿易協議應該要對等。其次,任何貿易協定,都不能將商業利益置於廣義的國家利益之前。最後,過程必須要透明。
史迪格里茲認為,典型的貿易協議都將商業利益優先於其他價值,例如像是環保、文化等利益,往往被忽略犧牲。只有少數如法國,希望在談判協議的過程,將「文化」排除在外,以支持其藝術電影的發展。像這類以及其他廣義的公眾價值,應該是不可以談判的。
他也認為,自由貿易不能夠一體適用。因為,每個國家的需求不同,有不同的政治局面與制度,經濟發展階段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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