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鴻源(新北市、大學教授)
苗栗縣政府在前縣長劉政鴻主政9年後,負債竟然從202億元飆到648億元,債務占歲出的比率高居全國第一,縣民每人負債比也居全國第一。到底劉政鴻把錢花到哪裡?
據了解,當年苗栗縣政府辦活動的帳目,僅燈會及煙火2項就狂燒8億元,遠比主辦的中央或曾協辦同一活動的其他地方政府,多出十幾倍,公帑濫用十分嚴重。諷刺的是,劉政鴻竟連續幾4年搏得《遠見》雜誌評鑑為五星級縣長,苗栗縣民的「快樂指數」也是第一。原來劉政鴻的政績是這樣得來的!
由於劉政鴻揮霍無度、好大喜功,如今卻讓現今縣內學生營養午餐淪落到吃稀飯配包子?這樣的縣長到底是好官,還是敗家子?當年辦扁的特偵組是否應該再次出動偵辦?否則監察院、調查局和廉政署等單位能偵辦這隻「大老虎」嗎?搞不好又是官官相護。
苗栗縣在劉前縣長任內,財政赤字高達648億元,以教育科學文化的支出為最大宗,該項費用佔年度支出的三分之一。還有就是大型演唱會一直唱,如陸續大手筆請國外著名音樂團體來演唱,如聲樂家男高音多明哥、卡列拉斯、歌手布萊恩、鋼琴家邁可森、英國歌姬莎拉布萊曼等國際知名歌唱家到該縣演唱,且不分縣民或非縣民,全部免費。這些國際巨星的價碼豈是非同小可?已經沒錢了,縣民有需要聽這些歌曲嗎?如果經費充裕,沒話講。問題不是,這不是打腫臉衝胖子是甚麼?此外就是煙火一直放一直放。有此必要嗎?
苗栗縣劉前縣長沒有本事開源節流也就罷了,只會亂花錢收買縣民民心,以致每次選舉必選上,這樣的官僚值得恭維嗎?令人不解的是,銀行團為何沒有評估其還債能力,卻一直借錢給他?而馬政府為何也無能監督?不是明擺著縱容他胡來嗎?如果每一縣市都如此亂花錢,國家財政還能支持幾年?難道只有自己的錢才是錢,國家的錢就不是嗎?其實這樣的心態也普遍存在於一般公務員心中,實在很要不得。近年來國家之所以債台高築,良有以也。
馬政府無能監督,固然值得譴責;如果銀行團無債權保證,還願意借錢給他,那麼銀行負責人也該負責。馬政府與其官員豈能自私自利,不顧別人與下一代呢?畢竟目前台灣國債至少已高達13兆8千億元,每人平均須揹負近60萬元的國家債務。面對如此難以承受之重的國債,國府如何對主人與下一代交代?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各級政府應該對主人負責, 自己虧損應自己負責,不要不負責任,否則政府只有再次輪替,讓國民黨走入歷史,但是該負責的一個也不能讓他跑掉。這些人實在很不要臉,只會譴責人家貪汙,自己卻貪更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