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2016

蔡英文應出面主導轉型正義

大選期間把轉型正義當成關鍵政見的民進黨,從本屆立院開議、蔡總統就職以來,不時拋出各式轉型正義政策與法案構想,其中以總統就職演說時宣布總統府下將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與立法院民進黨團提出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最受重視,雖引來國民黨「清算、鬥爭」的制式反應,外界對民進黨的積極作為仍多正面看待。


然而,隨著「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已於日前完成委員會初審,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也宣示要在本會期完成「促轉條例」的三讀通過,我們不得不對於民進黨政府目前步調混亂、定位不明的轉型正義工作,感到憂心忡忡。

給促轉會實質功能

首先,依據「促轉條例」,未來將在行政院設置類似獨立機關性質的促轉會。然而促轉會的任務,並非立即展開檔案整理、真相調查、司法平反或不當黨產的實質工作,而是在「2年內以書面向行政院院長提出完整規劃方案或修法建議」,完成這些規劃後就立即解散。換言之,在2年內,這些工作還處於「草擬方案」和「法制作業」的階段。
雖該草案規定:促轉會如認為相關規劃已達具體可行的地步,得提請行政院長辦理。然而究竟何時達「可行」的程度,屆時恐怕繫於各委員主觀判斷。而以目前黨產條例的立法進程來看,民進黨團似乎已認為追討不當黨產已達具體可行。又如政治檔案法,已有相關版本可供審查。在此情形下,要如何達成促轉條例所提的「框架立法」?不如直接賦予促轉會實質的功能,不再限於法制草擬作業。
其次,若依照目前走向,未來我們將在總統府下有「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行政院下則有「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前者依照總統就職演說應在三年內完成調查報告,但若欠缺組織法上的依據,沒有人員編制和預算,不可能成為實質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後者大費周章設計為獨立機關, 但卻以「立法準備」為主。兩者若同時並行,看似熱鬧,但轉型正義的實質工作都不可能立刻展開。
更糟的是,很快就會面臨疊床架屋、甚至可能演變為雙頭馬車的困境。論者或謂,總統府下的委員會僅屬諮詢性質,當不致互相掣肘。那麼要它何用?或謂,轉型正義委員會以設置在總統府下為宜,因為可能進行的司法平反或人事清查等,得由能協調五院的總統進行,那就必須修改現在促轉條例草案,增加組織法上的依據。目前的狀況是立院黨團和總統府各自為政,欠缺協調,競相開出政治支票,將來造成雙頭馬車,意見衝突如何解決?

切莫放任法案競逐

總的來說,民進黨版促轉條例在黨產條例已將過關、政治檔案法早有草案、總統府也宣示將成立委員會的前提下,僅從事法制作業實無必要,應修改成具實質功能的機制。參考模型可見諸國際上常見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目前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的版本已初步掌握了這個原則。如何推動轉型正義高度仰賴社會脈絡,我們很難找到一體適用各國的模式,但這不等於我們無法從他國經驗中學習。
台灣當然可以發展出獨特路徑,但不該是因為執政黨協調不足而導致立法混亂。主政者有必要闡明為何要推動轉型正義,以說服社會,耗費成本所為何來,進而發揮高度政治意志,積極協調完成此一艱鉅的工程。切莫消極放任法案競逐,讓轉型正義陷入泥淖,失去人民的信任。


黃丞儀 民間真促會理事長
葉虹靈 民間真促會執行長
吳叡人 民間真促會理事
黃長玲 民間真促會理事
陳俊宏 民間真促會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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