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2012

史丹福不眠夜

身為一個史丹福大學的研究生,每天的日子都以急快板運轉。
在高度競爭下,大考、小考、期中考、期末考、書面報告、口頭報告,任何和成功沾上一點邊的事,都需要時間。
在時間總是不夠用的情況下,睡眠很自然地就被大部份的學生推到腦後。

在同學的對話中,最常聽到的是「我昨天四點才上床」,或是「我整夜沒睡」(當然也不全是作功課,和朋友聊天也是常事),因此當有教授在校園疾呼,學生普遍睡眠不足,需要多睡眠時,是多麼不尋常又令人吃驚的論調。

去年冬季班,我修了世界知名睡眠權威 Dr. William Dement所開「睡眠與夢」的課。
這位滿頭銀髮七十八歲的教授總是精神奕奕,上他的課,不僅可以第一手學到睡眠失調臨床的診斷與治療; 他還有一項讓我們上課永遠不會打瞌睡的絕招,那就是:凡是把自己做夢的內容記錄下來交給他,或上課打瞌睡的,都可以加分。

Dr. Dement介紹了一個被稱為「睡眠債」的新概念。 它是一種鮮為人知的睡眠失調。成千上萬的人深受其害,卻不明瞭它的嚴重性。

基本上,每人都有不同需要睡眠的時間,如果睡不夠,你的身體就會幫你記下這筆帳。
比如說你一天需要睡九個小時,你每天只能睡六小時,一星期下來,你就欠了你身體廿一小時的睡眠。
最重要的觀念是,這個睡眠債不會自行消失或減低, 唯一還債的方式,就是把它睡回來。
千萬不要低估你身體記帳的能力,一年或一個月之前欠下的睡眠債,和一天前欠下的債,它記得一樣清楚。

「睡眠債」的危險在於人們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或者當身體發出警訊時,不去正視它。
輕者打瞌睡、注意力不集中、影響心情、影響學習或工作表現; 重者在開車或操縱機械時打瞌睡導致致命意外。

許多實例證明,開車打瞌睡的危險性更甚於酒醉駕車。
高達百分之八十七因打瞌睡引起的車禍均致命,其中廿五歲以下的比例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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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Dement說,因為我們講究一個24/7永不休息,永不睡覺的環境,結果搞得全世界都很睏,而當我們欠下大筆的睡眠債時,我們需要補睡很長的時間,才能追回欠債。
所以他經常強調「世上絕沒有睡太多這回事」,看他走到那,就把精力和歡笑帶到那,他本身就是一個睡足覺受益者的證明。

為測量一個人所需的睡眠時間及他是否身負睡眠重債,臨床進行一項被稱為 MLST(Multiple Sleep Latency Test)的試驗。
受試者躺在一個安靜的房間,以儀器測量他的腦波:
如果這個人在十五到廿分鐘之後,都沒有睡意,表示他沒有睡眠債; 十到十五分鐘,睡眠債尚可; 五到十分鐘眼皮打架,表示已有欠債; 不到五分鐘就已經不行的人,表示這個人極可能在需要全神貫注的情形下仍會打瞌睡,危險。

這項測試可以進行幾個星期,如果一個人清醒的時間越來越長,就表示他睡眠充足,沒有睡眠債;如果越來越短,就表示這個人有債務待償。

曾有一項以疲累不堪、嚴重睡眠不足的軍人為對象,做MLST測試,讓他們每天睡十四小時,剛開始時,大家都整整十四個小時沉睡不醒,幾天之後,有人睡眠的時間就開始遞減。逐漸,睡了八、九個小時之後,有許多人就再也不能睡了。 這項實驗非常鼓舞,證明睡眠債是可以還清的。

有很多人不明白他們為什麼總是那麼累。他們以為自己犯了時髦的憂鬱症、貧血或是什麼查不出原因的毛病。

在這個講求效率、注重表現的社會中,人們對每日身背嚴重的睡眠債習以為常,幾乎都忘了,他們在百分之百清醒時,是多麼的精明幹練。

在史丹福我學了不少東西,但是還清睡眠債這個概念,卻可能是我學到最重要的東西。
你可能不會相信,這些話出自一個做什麼事都永遠嫌時間不足的學生之口,但我現在一定每天睡足九小時。
我真希望我在暑假之前就已學了這門課,這樣暑假時,我就可以多還一點睡眠債。

我相信... 多睡覺不但能讓我成績更好,可以增進我的人際關係,還能延長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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