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2013

澄社評論 - 台灣不是迪斯尼 台灣不是新加坡

畢恆達 在核四爭議、美麗灣違建、大埔事件之後,台灣農村陣線發起塗鴉(貼紙、模版、噴漆)行動以凸顯台灣土地政策的問題與危機。 都市公共空間中早就存在著各種文字與圖像。戒嚴時期,「保密防諜人人有責」、「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莊敬自強處變不驚」這種官方標語(或稱之為官方塗鴉)無所不在,甚至信封、喜帖、香菸盒上面都要列印這些文字。解嚴之後,商業廣告(或稱商業塗鴉)佔領了捷運站、公車車體、建築物立面。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人們,卻經常使用「非法」、「破壞公物」等簡化的想法來看待街頭塗鴉。 巴黎的六八學運,民眾罷工罷課、示威遊行、發傳單與塗鴉,來反威權、反財閥、反消費主義。二○○九年香港與上海出現大量「VIIV」的神秘貼紙與模版塗鴉,紀念六四事件二十週年。還有人穿著印有VIIIIXVIIV字樣(8964)的T恤在北京天安門前逛大街,聰明騙過公安的眼睛。 塗鴉是否非法?其實塗鴉正在於挑戰合法與非法的定義。為何有錢就可以買下公車與建築物的立面?廣告總是在暗示我們,缺少了他們所賣的商品,我們的生活是不完美的。當我們覺得塗鴉是挑釁的時候,為何對商業廣告無動於衷?塗鴉也在於奪取媒體發聲的權利。當地方政府可以利用提供標案以影響雜誌舉辦的縣長評比、可以在報紙置入性行銷或者乾脆買下報紙頭版廣告進行政令宣導、可以要求所屬公務員在私人臉書上支持政府政策時,不同的意見有何同等的發聲管道? 認為塗鴉破壞公物的民眾,會同樣認為使用模版與高速水柱(將地面的髒污清除)的反向塗鴉(reverse graffiti)或近來流行的泥土或綠色塗鴉是破壞公物嗎?會質疑公車車窗上的(半透明)廣告已經阻擋了旅客觀看車窗外風景的樂趣嗎? 詩人鴻鴻比喻,塗鴉就像是刮痧,也許有點疼,也許不好看,但是卻藉之顯示了身體的徵狀,排除體內聚積的毒素。然後呢,讓我們來想像一下一座完全沒有塗鴉的城市!可能有吧,不是迪士尼,就是新加坡。(作者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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