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2014

貧富不均:風水輪流轉?

英國“金融時報”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長堤)商學院教授孫滌



貧富不均引起很多討論,經濟學家托馬斯•皮凱蒂(托馬斯Piketty)所著的“21世紀的資本”(資本在二十一Century)里提出了一些解決之道,其主要的建言,是以“全球”的公權力來對市場分配的結果進行再平衡——對頂級富人家庭課以重稅。方案之一,是對美國年收入超過五十萬美金的人啟徵邊際稅率高達80%的所得稅。歷史上施行過的累進所得稅率,在歐美發達國家(直到1970年代)曾經超過90%,而美國針對富人的最高稅率甚至達到過96%。然而扼殺性的高稅率效果並不如預期,遏制了有效投資、風險承擔、創新發明,最終妨礙了生產力的提高,而經濟增長受阻,結果窮人的生計並不能得到實質性改善。這個嚴酷的歷史教訓,可以說是里根、撒切爾代表的保守經濟政政策之能勃興、弗里德曼代表的自由市場無誤思潮之所以崛起的最大動力。

上述解決方案,要求各國聯手稽徵高昂的財富累進稅,政治上可操作性尤其低。在信息技術時代資本國際間的流動暢行無阻,任何經濟體想實施不利於資本的稅率、利率、匯率、及管制政策,無異為淵驅魚。過往三十年供應鏈的全球化整合,無不以資本為引擎,引領著產能、技術、就業、市場的綜合能力平衡和再平衡。中國肇始於經濟特區的開放,成果非凡,關鍵也在於給資本稅率和監管鬆了綁。跨國公司讓巨額贏利趴在分支機構的賬面上而不挪回總部,原因也在鑽稅率差異的空子。因此,要“全世界的資產者聯合起來”可以說連門都沒有。

皮凱蒂的母國法蘭西實際情況正是如此,這里舉兩個微觀層面的例子。社會黨人二十餘年後重新執政,奧蘭特總統把富人的累積稅率提高到75%,影視明星大鼻子迪帕蒂立即遷冊比利時,隨後入籍俄羅斯。這和他自己聲稱的“俄羅斯是他精神上的祖國,因為他父親是個老社會主義活動家”沒什麽關系,只因為俄羅斯的最高稅率是13%,遠低於任何歐美發達國家。葡萄牙的地產商人拜奧蘭特為裡斯本最大的財神,他把法國的錢趕到了那裡投資置產。目前法國人成了葡萄牙海濱高級住宅的最大買家,緊隨其後的有巴西人(同樣說葡語)、中國人和英國人。中國人何苦遠到葡萄牙買房子?你不妨留心一下。

兒子還 告別

克拉克的分析調用了大量歷史舊檔和徵集了長程歷史的實證數據,揭示出跨(多)代的社會粘滯性(social persistence)是異乎尋常的高,上層人士以及下層的人要“回歸到”社會的平均水準相當艱難,常常綿恆數代、十數代而不可得,不論在怎樣的社會氛圍、文化條件和體制安排下,都是如此。他試圖證明或業已證明的結論,可說是“驚世駭俗”,豈止是“政治上不正確”,對經濟學和社會學的一些信條也將有顛覆性的影響。

你也許對各種“學”沒有興趣,但你對於自家的兒孫能否“發達”是很難不感興趣的。在個體層面,克拉克的建議是,若想自己的子女繼續發達,或者變得發達,你最重要的事是同好的伴侶結合,給孩子一個好的生父(或生母),其餘則順其自然可也。出生後的額外補課、小竈家教均無關宏旨,甚或徒勞。

相信許多人(曾包括筆者)聽了會很不自在,甚至深感侮辱,拍案而起怒斥他是“種族歧視、帝國主義、唯精英論者、優生論者、天良喪盡……”不一而足。克拉克教授深知他的探索有離經叛道的味道,為避免各種罪名起見,他做了許多細致詳盡的實證數據分析;提出結論時也很委婉,往往以提問的方式,比如問,“要不是基因遺傳,那麽又是什麽因素造成了歷史上可觀察到如此高度一致的現象呢?”

克拉克教授用的方法相當簡單,追蹤數百年來姓氏在社會的綜合地位的起落,特別是那些顯赫而稀少的姓氏,所占據的地位高於社會平均水準有多大程度,能持續多少代。書中集中考察了多個社會,包括英國、日本、印度、韓國、中國、美國、瑞典、智利、丹麥等國家,以及猶太人、吉普賽人等群體的長期演化,實證數據的跨度長達幾個世紀,英國的數據更長達九百餘年。克拉克發現,非但市場經濟和民主制度下的英國,其社會流動率與工業革命之前的英國是同樣的遲緩,而美國的社會流動性也不比推崇社會主義平權的瑞典、丹麥的高,甚至和印度、日本等差不離。

克拉克教授把這種人類社會的高粘滯現象稱之為“社會執著度”(社會persistence),計算出代際傳承率為0.75左右,並認為是一個“普世常數”(universal constant),與文化、制度安排等等無關。如此,孫輩和祖父輩的相關性是它的平方,即56.25%,第四代受祖輩的影響則為42.19%(0.75的立方)……直到第十代,祖上持續的影響仍有可觀的7.5%。這對人們素所“樂意”相信的高流動性的信念——社會越開放流動性越高,而在理想的社會每代人都應當“重新洗牌”,每個新生兒都將“生而平等”地面對著平等機會,構成了強烈的沖擊。克拉克考察和分析的結論,是風水即便輪流轉,速率是很低緩的,遠不是人們所期待的那樣,能夠在兩代人之內實現“風水輪流轉”,即“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而可能需要在十代人之內實現“風水輪流轉”,即“三百年河東,三百年河西”。據他的計算,一個家庭要在一代之內從社會綜合地位的中間水平翻到社會頂層的0.5%,機會只有五億分之一,在英國這幾乎沒有發生過,無論是封建時代還是現代英格蘭;至於要通過一代人的時間從社會的底層(0.5%)翻到社會頂層(99.5%),其概率則等於零,克拉克相信,這在人類歷史上還未曾有過。

究竟哪個更有道理?

克拉克指出,人們高估社會流動性的印象,部分來自誤算。他們以物質收入的代際影響替代了社會流動性。其實,競爭社會地位、獲取資源的能力是綜合性的,除了財富,還有教育(掌控信息和知識的)、職業(擁有高尚崗位)、社會聯系(抱團的緊密網絡)、健康狀況、是否長壽等,都是構成“社會成功”的元素。譬如說,蓋茨和巴菲特的子女,收入準會比父輩差得遠,他們不惟不再孜孜為錢打拼,其主要的職業甚至是在散財方面(公益基金會之類),然而他們的綜合社會地位,大半由祖上遺傳得來的綜合社會能力(underlying社會competence),並不會很快衰減。若是根據巴菲特的子女收入大不如其父,就以為他們迅速回歸到社會平均,從而得出美國比其他社會流動性更高、更“公平”的結論,那就是根據錶面現象得出的很不可靠的結論。

至於為什麽人們對社會流動性速率的印象與此大不相同,克拉克的解釋是,人們意識的重心是短期的,他們關註的焦點在代際變化,只是兩代人之間發生的變動,這時隨機因素起了很大的作用,也就是“噪音”(各種運氣,包括好的運氣或壞的運氣)掩蓋了真實的訊號。噪音的影響在長期過程中會被抵消,在群體里會被折沖掉,需要大致跨四代人的時間,大約為75年。他提出的實據,是英國工業革命之前的傳統社會和之後的現代社會的比較。測算的結果表明,傳統英國的代際粘滯系數在0.80-0.85,現代英國的代際粘滯系數則在0.73-0.84左右。以此來計算,第四代英國人受其曾祖父影響的仍分別為28.4%-40.96%(傳統)和40.96%-52.20%(現代),相關度在五分之二左右,雖說有改進,但依然很顯著。而素有“機會平等大熔爐”的美國,社會粘滯度比起英國也實在不遑多讓。

在提出“若想孩子成功,替你自己找個好配偶”的建議時,克拉克請大家註意,1、配偶的“好”,不在於他(她)是否有錢或生於有錢的家庭,也不在於其面貌是否姣好,而在於其生父母的財富、教育、職崗、社會網絡、健康長壽等因素的綜合考量;2、更主要的是,要考察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曾祖父母、以及更上代人是否也成功。從長計議,才能確實把握他們的成功是否有堅實的根基,而非“噪音”所致的假象。

那麽,克拉克的發現和皮凱蒂的研究又有什麽關聯呢?《21世紀的資本》揭露出財富的社會分配嚴重不均,且在擴大之中,這也許是個事實。皮凱蒂著力剖析的困境不止是發達經濟體特有的,與中國的國情也有著相當的關聯。例如,國際間常被引用的一個數據,稱美國參眾兩院最富的前50位議員的財富加總起來不到11億美元,而中國的人大委員會里最富有的前50位代表的財富總值達到了980億美元。要是把沒露白的財富也計算在內的話,兩者的差別可能還要令人瞠目結舌。可是,如前文所述,皮凱蒂提出的在全球合作對財富徵收高的累積稅率的解決思路,很少具有可操作性。克拉克的發現則(間接地)對皮凱蒂的核心理念發難:非但以公權力為杠桿的社會再分配成效短暫甚至是徒勞的,其初衷都是疑問。克拉克認為,以發揮人類本身潛能的規律來運作,市場帶來的結果其實更“公正”(fairness)、更深刻也更為持久。

我們主要關心的,自然是中國人的社會流動現狀。《子孫照樣發達》里闢有專章,就中國近代的案例展開討論,這個案例是以克拉克教授和他的弟子Yu浩(編者註:郝煜)的合作研究——“中國三個政體下的社會流動性——姓氏研究(1645-2012)”為基礎的。他們匯集和分析了清朝、民國、以及1949年後大陸和台灣的數據,得出的結論是,三種體制下中國社會的流動性都和世界各國的相仿,比一直以來認為的要低得多,盡管這十幾代期間,尤其是十九世紀末頁直到現今,我們發生過翻天覆地的劇烈變革。作者沿用了姓氏的變遷的分析方法——通過比較該姓氏占總人口的比例和它在上層成功人士的占比,來說明該姓氏是處於社會的頂層及上層、中層、還是下層及底層。這里所謂“成功的社會綜合地位”,衡量的要素除了“富”,主要是“貴”,包括科舉里考中“舉人”、“進士”數量。成功獲取功名在清朝是地位晉升最主要的社會階梯,民國以後,“貴”的評測改換了內涵,科舉的功名被替換成現代的上層職崗:名校的教授、學者院士,名醫生名律師,高級行政官員,以及企業的董事長,等等。

作者追蹤前清的“精英十三姓氏”(主要集中於長江下游地區)三百多年來的變遷,證實前朝的精英在現代社會上層的占比仍然超過社會平均(overrepresentation)。如果把社會平均水平設為1——姓氏占總人口的比例和該姓氏在上層成功人士所占比例是同等的話,那麽“精英十三姓氏”同“全國三大姓”(張、王、李,占全國人口約22%)以及“地區三大姓”(顧、沈、錢,總數在兩千萬人以上)相比,其影響遠遠超過1,也就是說,他們的“代表比率”遠超過社會的平均值(魏斯)。

具體的計算,根據1820年至1905年(之後科舉被廢除)的科考數據,在鄉試(“中舉”)和會試(“中進士”)里成功的比率,“精英十三姓氏”是“全國三大姓”的8.6倍(張王李三姓人口眾多,足以代表全國平均水平,故比率為1),是“地區三大姓”的4.7倍。

中國廢除帝制進入近代共和以來,差別依然巨大。從民國政府的高官名錄(1912-1949)來看,“精英十三姓氏”是“全國三大姓”的4.85倍、“地區三大姓”的2.28倍;從著名大學的教授名錄(1912)來看,“精英十三姓氏”為“全國三大姓”的3.82倍、“地區三大姓”的1.88倍;從企業的董事長名錄(2006)來看,“精英十三姓氏”是“全國三大姓”的4.51倍、“地區三大姓”的1.62倍;從中央政府的負責官員的名錄(大陸,2010)來看,“精英十三姓氏”則為“全國三大姓”的2.75倍、“地區三大姓”的1.46倍。

事實上,“地區三大姓”(主要分佈在江蘇南部和浙江北部)在全國範圍內也是“精英姓氏集團”。它也明顯超出了“全國三大姓”所代表的全國平均水平。上述的五個測評數據,顧、沈、錢三姓分別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83、2.13、2.03、2.78和1.88倍。

我的兒子在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撰寫經濟博士論文,他曾是克拉克教授的助研,幫助整理了部分資料,我們父子之間對克拉克的數據、分析方法和結論詮釋也曾有過討論。中國的幅員遼闊,人口眾多,但姓氏卻是相當集中的:中國大陸的三百個上下的姓氏覆蓋了95%左右的人口,而台灣的三十個姓氏幾乎覆蓋了人口的全部(98%)。不比英國,姓氏多達27000個,所以克拉克的模型更適合西方的社會,追索小(成功)姓氏樣本的長程變遷更容易。克拉克顯然註意到了這類差別,他在中國的姓氏上再加上地域的限定,調查了比如象“寧波範氏”、“海寧查氏”、“常熟翁氏”等精英家族的變遷。結論仍舊不變,中國社會的流動性從長計議,數百年來依然粘滯,並沒有因為社會體制、文化價值的劇烈變動而發生結構性的改變,要變也是“三百年河東、三百年河西”的長程演變,在他的“普世常數”的社會流動性規律的範圍之內。證據之一是,1949年後大陸和台灣分野,社會體制及其政治乾預迥異,但是翻天覆地的折騰之後,社會流動性在兩者之間,相差卻甚小(台灣的甚至略高一點)。有興趣的讀者不妨直接參閱原書。

《子孫照樣發達》一書今年三月正式出版,引起了社會關註和各界熱評。瀏覽各家包括不少著名經濟學家的評議,很少能對書的數據模型、方法詮釋提出質疑的,盡管如此,書中提出的結論還是令人難以“下咽”。正如一位有名的哈佛教授所說,筆者亦有同感,“讓我們希望,克拉克揭示的規律不是事實。”

在公共政策設計之上,這涉及到了一個更根本性問題。在爭議社會分配是否平均時,人們常是把“公正”、“正義”、“公平”、“平均”攪和在一塊,難道它們是一個概念嗎?如果確有區別的話,我們又應當在哪個層面加以區分?

比如,你可以追尋自己周邊的人,同鄉、同學、同事等等,“發達”或“不發達”的經歷,以及他們前代的經歷。開放三十餘年以來,各方面的松綁的結果,社會資源的分配確實有了更多的差異,然而這樣的進展,難道是更偏離“公正”了嗎?

我倒是傾向於相信,怎樣使得競爭的場地更為平坦,更符合人類的生存條件(human conditions),能讓競賽博弈一輪又一輪健康擴展,廣泛激發出全社會的創新能力,克拉克的研究有其建設性的貢獻,可以為社會分配及再分配提供公義的長久基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