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一銘
香港「雨傘革命」,其中有多少香港媽媽的辛酸淚水,她們才是「佔中」的無名英雄!
像黃之鋒,才十七歲,竟被港警以鮮少使用的「公安條例」第十八條「凡三人或多於三人集結在一起,做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為非法集結」,甚至還「抄家」,曾長達八小時禁食,身上多處受傷。但黃媽媽不憂不懼,要兒子勇敢面對,因為沒做見不得人的事,而是在做大家未來希望的事,何罪之有?
又如十四歲的香港華仁書院中二生翟進偉(Eren),他的媽媽說,孩子有獨立人格和思想,只要是對的事,應勇往直前!難怪翟進偉會豪氣干雲地說:「我們身處這個年代,這個地方,就要背負公民抗命責任。」英雄出少年的氣魄,令人印象深刻!
還有讀大四的周永康,被四名員警「五花大綁」押走關了兩天,他的母親要他勇於擔當,光明正大。而他們的律師都譴責港府引用法條不當,莫名其妙抓學生,是「蓄意不合理地扣押」。
非僅如此,連高院都拒絕律政司「保釋條件」加保,法官更是看不下去,認為港警曲解法令,執法過當,要求依法定程序辦理,立即釋放無前科的學生,再依適當法條視能否起訴再說!
透過港媒,在「佔中」現場還可以看到無數手無寸鐵的媽媽們陪著孩子,一起接受無情的警察盾牌、催淚瓦斯、噴辣椒水等攻擊,陪伴孩子們堅強地挺下去!有的媽媽還為了保護孩子,無畏地面對著荷槍實彈的警察,令人感動、震撼!
媽媽們復聯手合作運輸物資,往返奔波支援,將在場的青少年都視為自己的孩子,噓寒問暖,還幫助受傷的孩子裹傷,冒著受傷甚至性命的危險,也不惜和孩子們打一場民主聖戰!不禁讓人豎起大拇指:香港媽媽了不起!向妳們致敬!香港加油!
(作者為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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