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6/2013

參與ICAO 是重大挫敗

姜皇池政府決定參與今年ICAO大會活動,並認為此是正面有意義之參與,外交部門對此竭力盡智,無庸置疑;然細細分析,此一參與不僅是「重大挫敗」,甚至將對未來國際組織參與埋下「每下愈況」之禍根。 若與WHA模式相比較,ICAO之參與不論地位、名稱與具體權益均遭更嚴苛限縮。在ICAO一案,地位是「受邀貴賓」,比觀察員尚低一級,座位排於所有觀察員之後。此外,稱謂亦非「中華台北」,而是「貴賓,中華台北」(Guest, Chinese Taipei);因非觀察員,除一語噤發地敬陪大會末座外,依法無從主張任何權利,權益盡付闕如。 未加入不影響飛安 主席明言,此全為中國之建議。無庸諱言,中國有其底線,任何造成「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之參與,現階段絕不可能同意,但檢視上次第三十七屆大會之《代表團名冊》(List of Delegates),除第一部分會員國外,在第二部分的四十個「觀察員代表團」(Observer Delegations),其中包括巴勒斯坦與各類國際組織,品類繁雜,讓台灣成為觀察員,法律上與「國家地位」(Statehood)並無關聯,不會造成「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然令人遺憾的是:即使如此,中國仍絲毫不願讓步。 當本案面臨此種情境,政府其實無庸操之過急,過去四十餘年未參與ICAO活動,對我國飛安實務幾無任何影響,現階段並無立即參與之壓力。更重要的是,經外交努力,美國、歐盟、加拿大(地主國)等等,均明白表示將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ICAO。 主要大國既已表態,則中國將須承受來自各方壓力,策略上,有WHA之先例,縱使此屆無法如願,仍可寄望下屆。然似乎急於「建功立業」,竟接受更低層級之「受邀專家」安排。如此結果不僅影響ICAO參與,恐將拖累其他組織之參與。對國際社會成員而言,未來其他組織台灣參與問題,若中國堅決反對,則國際社會成員亦將樂得無庸與中國相周旋,蓋台灣擁有「彈性」,恐開自我倒退之龐大風險。 中國對台灣國際空間錙銖必較之立場,未嘗稍動,以為兩岸關係改善將使台灣有更多國際空間之觀點,似應有所調整。至於政府實應更有全盤外交思維,而不該急於在單一個案有所「成就」,「認賠殺出」恐將拖累全盤外交布局。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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