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
行政院於日前表示,自明年起退休軍公教退休俸將由每半年發放改為按季發放,但當日晚間又臨時變卦,表示仍將維持原本的發放方式,導致外界質疑政策反覆,沒有法制長遠的思維與考量。
權責失衡難以落實
我國法制建設歷經兵荒馬亂,民國40、50年代時,雖仍有兵荒,但主政者為了獲得美援,卻也制定了一些土改、農政、勞動、獎勵外人投資等之法律,奠立了當時經濟快速發展的基礎。
而隨著兩岸軍事情勢的舒緩,動員戡亂時期的結束,我國政法體制有了首次的總檢討,但因掌權者的師心自用,在14年內修憲7次,造成憲政權責嚴重失衡;許多行政法制,也在「凍省」的政爭紛亂中,因缺乏妥善的組織與有經驗的公務人員,而未能公義、有效的落實施行。
在民國80、90年代,為了參加世界貿易組織,打破外交與國際政治封鎖,爭取經濟、貿易生存空間,我國的經濟、社會、勞動法制也進行了配合性的修正。但因國外法制的引入,未能全面性的考量本國實況與提升本國的公務組織人力質量,以致法令「束之高閣」、「橘逾淮則枳」的現象,層出不窮。
又在不良的憲政框架下,國會成員的水準,日益低下,其敬業態度與專業能力,常被社會大眾與「太陽花」學子所質疑,而國會立法機能的持續惡化,也是有目共睹。近年來,《地政士法》第51-1條修正覆議案、《會計法》第99-1條修正烏龍事件,顯示即使有兩次政黨輪替,在沒有兵荒的情形下,法制也仍會有「馬亂」的情事。
法不與時轉則亂
另外,許多過時,不當的行政法制如《統計法》、《國營事業管理法》、各類工商經濟罰則,均未隨著工商經濟形態與規模的異變,而有全面性的檢討與調整,以致經濟統計調查失真。
最最值得關切的是,現時法制的錯亂,已經嚴重影響國家財政、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世代間的分配正義。年金法制,是眾所周知的不公不義,造成國庫的虛空;房地產與證券資產所得法制,是異常的脫離現實,造成漲價不歸公,逃避租稅、為富不仁的聚斂歪風;教育法制的凌亂紛歧,造成學生與家長的迷惑與不安;長期社會照護法制,是持續的拖延打轉,也形成「老無所養」的不安社會心理。
法與時轉則治,法不與時轉則亂。當權主政者若只汲汲營營於一時選舉名利,而不為國家法制長遠大計謀,則其歷史定位,不必蓋棺,就可論定!
法學工作者、曾任行政院法制檢討小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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