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筱峰
教育部長蔣偉寧用「去日本化」一詞來形容這次歷史課綱的「微調」(應叫巨變),令人驚訝!這不就是給現行的課本扣上「日本化」的帽子嗎?翻閱現行課本,我們發現有介紹台灣抗日運動,有抗日領袖蔣渭水等人事蹟,卻仍被教育部長扣上「日本化」帽子!難道對於日本在台的統治都不能有一點正視,否則就是「日本化」嗎?
不應以血緣當標準
老實說,連蔣介石在準備接管台灣之前都仍肯定「日本治台多年,成績甚佳」。這次課綱「微調」,將「日本統治時期」改為「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增加殖民一詞,深怕學生不知道日本統治台灣是殖民統治似的。
改為「日本殖民統治」有沒有錯?沒有錯!日本確實在台殖民統治。問題是,台灣歷經荷蘭、西班牙、鄭氏、滿清、日本,到中華民國,哪個階段不是殖民統治?若日本統治要冠上「殖民」,為何其他殖民統治不用冠上?
過去我們看台灣歷史,對於荷蘭、西班牙、日本的統治,理所當然視其為殖民統治,毫無疑義,但是對於來自中國的政權(鄭氏政權、滿清、中國國民黨政權)的統治,往往不以殖民統治看待,之所以如此,乃是因為移入者多來自中國,以其血緣與今天台灣大多數住民血緣相近,作為否定殖民地的標準。如果以移民的血緣與母國人血緣相同就不算殖民,那麼當年來自大英帝國的盎格魯薩克遜族的移民進入北美洲,北美洲就不該說是英國的殖民地了?然則,美國獨立之前,北美十三州都是如假包換的大英帝國的殖民地(Colony),這是屬於同族殖民。
近代世界史的知識告訴我們,殖民地性質大致分為「拓殖型殖民地」、「資源掠奪型殖民地」和「商業殖民地」三種。1683年清帝國以武力取得台灣,1684年正式納台灣為其領土。之後,儘管滿清政府不鼓勵其人民移民台灣,但移民入台者絡繹不絕,使原本南島民族的台灣成為一個移墾社會。
蔣政權總督制復活
除了「政教不及」的原住民區之外,入台之移民及原始居民,皆受大清律令的統轄。因此,殖民地的條件完全具備,屬於「拓殖型殖民地」。
至於戰後初期的台灣,實行集軍政大權於一體的「行政長官公署」制,與日本時代的總督府性質並無二致。連震東當時就曾提出警告:這種制度將使台灣同胞產生「總督制復活」的錯覺。果然,許多台灣人以「新總督府」來戲稱它。上海《僑聲報》也指出:「所有表現都使一般台灣人感到這不過是另一種殖民地制度的代替。」
學者陳翠蓮更明白指出,「戰後中國政府對台灣人民所進行的再殖民統治,才是迫使台灣人從歡迎到反抗,從迎接祖國到認同轉變的主因。」
至於鄭氏政權和1949之後的蔣政權是不是殖民統治?借用美國學者Ronald Weitzer所謂「Settler State」(張茂桂教授譯為「遷佔者國家」)的理論,是指「由支配原始居民的新移入者所建立的國家」。1949年底蔣政權撤退來台所建的國家型態,被Ronald Weitzer列在「遷佔者國家」之列。準此,1664年鄭經來台的統治也完全符合「遷佔者國家」的定義。遷佔者國家和傳統殖民之不同,在於遷佔者已經自母國分離,但同樣具有殖民統治的性質。
所以,不僅日本殖民統治,台灣史幾乎是一部殖民統治史,我們應讓學子理性了解歷史,這才是教育。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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