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慧
先是在巴黎黑馬區然後是紐約下東城,八五年下半年吧,甚至之後的一些台北日子,我經常晚上在德惠街鬼混。
那是一家面對當時叫統一大飯店的迪斯可,門口沒有招牌,店名可能叫Woodstock,DJ是一個叫Gary的傢伙,我在那裡點Jin &Tonic和跳舞,我像瘋子般地跳個沒完沒了,有時會繼續和一夥人去別的酒吧,譬如一個叫水牛城的地方,有時不會,人少的時候,我會坐在那裡聽聽路瑞德(Lou Reed)和談話頭(TalkingHeads)。
就是路瑞德的那首Walk on the Wild Side,讓我的那些德惠街的晚上有了意義。那首歌象徵著我的狂野生活,從一家酒吧到另一家,發明屬於自己的舞步,喝酒抽煙,有時吸一點大麻(但大多數時候都吐掉了),盯著旋轉的燈光,企圖抓住青春,但一閃神,青春就不見身影了。
而我總是在回味那首Walk on the Wild Side。後來,我也經常在回味那首歌。我怎麼會不知道別人,那些男人在打什麼主意?而那些女孩又有什麼心思呢?我那時想,我的年少時光不會消逝,如果我緊緊盯著屋頂射下來的變化多端的光線,而且一遍又一遍地聽著路瑞德。我必須如此消耗我的體力和夢想,我並不覺得空虛或無聊,我真的不覺得。
我只是在空虛和無聊之前,先那樣活著。而那樣的日子有一天突然便戛然而止,我從此便再也不去喝酒和跳舞了。
多少次離開德惠街時,看到不同的酒吧門口站著皮條客在拉客,多少次看到歪歪斜斜走過街的男人或女人,街上當街交媾的貓隻,對著暗巷灑尿的身影,那條街其實並不適合我,但我一樣走過,因為路瑞德的歌猶在耳邊。
現在我偶而還聽路瑞德,還聽The Velvet Underground。看過路瑞德怎麼穿一件黑色T恤牛仔褲站在台上嗎? 他簡直像搖滾樂的神祗,他像希臘神話裡飛向太陽的神,他根本不在乎溫度。他就是飛過去。
六十年代,當路瑞德創辦The Velvet Underground時,根本沒人注意他,七十年代起,僅管他和其他團員可能是當時最好的搖滾樂者,但從沒賣過一張唱片,樂迷也只有五百位,但路瑞德也完全不在乎,他小時候因過動而被住在布魯崙的中產階級父母送去電療,他做過廿四電療,之後,他什麼都不在乎了,他變成搖滾樂的神。
我回憶德惠街的日子會想起路瑞德。他又唱又說又喃喃自語,他把他紐約下東城的平凡生活唱成宗教,那些有關買賣海洛英和S&M及陰陽人的故事,在他口中都是平凡到不行的插曲,他只是下樓和dealer見面再踅回樓上,但歌曲就是這麼動聽又這麼令人感到孤獨。
那也是七十年初,安迪華荷走進格林威治村的一家酒吧,路瑞德正唱著他那歌詞內容多半是自虐和過度用藥的歌,安迪華荷愛上那些歌,從此有一個樂團要經營,他包裝樂團,很快帶給樂團名聲和進帳,路瑞德和安迪華荷變成好友。不過,路瑞德後來因為莫瑞森卻與樂團分道揚鑣。
幾年前,路瑞德娶了樂界才女Laurie Anderson,這便是Old New York Cool的傳奇,路瑞德繼續創作,他風格多變,變化之大,幾乎令人有精神分裂之慮,他的歌帶著那種令人狂喜又心碎的節奏,有時那麼貼近死亡,他的歌陪我走過青春的暗巷,他的歌讓我以前在德惠街那樣活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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