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
5月21日,東莞警方最終因「證據不足」釋放了林東。林東是勞動公益機構深圳春風勞動爭議服務部的工作人員,他在4月24日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林東和春風勞動爭議服務部的負責人張治儒在4月21日晚上和東莞裕元鞋廠的幾個工人見了面,幫助他們整理訴求。他們一直關注持續了十多天的東莞裕元逾四萬員工參與的罷工事件。他們這次把手機全部關機,跟工人約到了距離工廠十幾公里的另外一個鎮。因為4月13日晚上他們曾來過一次,但第二天早上就被警方帶回了深圳。他們沒有放棄,繼續通過QQ和手機來和部分工人代表溝通,建議工人理性維權,以集體談判的形式爭取權益。主任張治儒說,對於工人的維權訴求,如果工人有要求,他們一般都會介入。當地警方要求春風服務部終止給裕元工人提供建議也被他們拒絕了。而4月21日的會面就沒有上次那麼幸運了。4月22日,他們再次分別被警方帶走。張治儒於三日後回到深圳辦公室,林東在22日上午因轉發了一則關於其他勞動事件的消息被刑事拘留。
雖然並沒有出現希望的勞資雙方談判的結果,但張治儒認為從工人的訴求來看,此次裕元鞋廠工人的行動是成功的。「因為他們通過努力使工廠答應補繳十幾年之前的社保,這是歷史上都沒有案例。」工廠於4月28日復工,廠方答應補繳之前漏繳的社保,前提是工人也需要補繳自己之前未繳部分。
勞工觀察組織稱這是近年來中國最大規模的工潮之一,激憤的工人走上街頭抗議,並與警察發生了正面衝突,數十名工人遭到了毆打和抓捕。這體現了中國工人自發集體維權的趨勢,而這種趨勢隨着中國經濟增速放慢而逐漸增強。在此之中,集體談判會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國集體談判機制並不健全,張治儒認為裕元工人此次最大的缺陷就是沒有統一的組織,這也是深圳春風服務部和林東為什麼會介入並遭到麻煩的原因。中國勞工專家們還認為,中國勞動力結構的改變、中國勞動力比較優勢的不復存在以及中國日益明顯的通貨膨脹,正倒逼中國的勞工階層不斷覺醒。
今年以來,中國勞工事件呈現大幅度上升的態勢。在今年「兩會」前後,中國各地就爆發了多起工人罷工事件。3月3日深圳IBM系統集成(深圳)有限公司的罷工,因IBM出售這家公司給聯想後,對員工開出的解決方案並未充分徵詢員工意見;3月5日湖南沃爾瑪常德店的罷工,沃爾瑪宣布關閉湖南常德店,並對原有員工提出相關安置方案——工資補償買斷或去沃爾瑪其他地區門店工作,但並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工會;3月28日,三星電子的供應商之一東莞市善募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人罷工,參與罷工的員工要求漲薪以及降低被扣除社保金額。總部位於香港的中國勞工通訊統計稱,今年第一季度中國發生了202起勞資糾紛,絕大多數在製造業,比去年增加了30%以上。
東莞的罷工事件起因於一個偶然。該工廠一位姓彭的員工介紹說,工廠一位老員工在裕元工作近二十年,她臨退休去領養老金時發現每個月只有四五百塊錢,原來工廠一直以基本工資、而非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給她繳納社保費。消息由此傳開。工人們紛紛到社保局確認之後,於4月5日在高埗大橋聚集抗議,拉開了此次大範圍罷工的序幕。彭先生說:「此次抗議是工友自發組織的,規模前所未有。過去也有過類似的抗議活動,但都是小範圍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但是工人們由於對社保制度不信任,以及自己需要補繳的養老保險金額比較高,許多工人並不希望自己補繳。一位女員工小李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們一個月的工資也就2600元左右,還得自己負責吃、喝、住,有誰願意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來。」
彭先生是湖北人。他1997年從家鄉來到東莞打工,換了幾個地方之後,留在了裕元工廠。他介紹,當時在家鄉務農收入太低,看着同鄉人出來打工,自己和老婆也就跟着出來了。他們出來時,家裡唯一的女兒年僅四歲,現在女兒都工作了。這麼多年,只有暑假的時候能跟女兒聚一聚。
他說:「之所以在裕元堅持工作這麼長時間,就是希望能把保險買完,將來減輕孩子的負擔。這是我們這一代人最簡單的想法,現在卻沒盼頭了。」
在裕元工廠,類似樸實的想法是普遍存在的。當工人們發現自己在辛苦工作多年後養老的願望落空後,他們憤怒地走上街頭表達自己的不滿。
但政府隨即出動了警力。彭先生說,在幾千名警察的強大壓力下,工人們被迫復工。廠方主動提出每個月增加230元的生活補助,至於社保,工廠承諾統一從5月起足額繳納。
一直關注和參與裕元事件的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授王江松表示,工人的社保早就是個問題,隨着工人對自身權益的認識和維權意識提高,對自身權益受損不願再忍氣吞聲。而當遇到勞資糾紛問題時,越來越多的工人希望通過集體談判來解決問題。
集體談判是工會或個人的組織與僱主就僱用關係和問題進行交涉的一種形式,其目的是希望勞資雙方能夠在一個較平等的情況下訂立僱傭條件,以保障勞方應有的權益。一位要求匿名的集體談判論壇研究員認為,集體談判是解決勞資糾紛的一個必經的手段。現在由於勞資之間力量不平衡,資方往往拒絕談判。此時勞方如果能變成有組織的集體,它的力量便可以和資方抗衡,以獲取談判資格。
一個有代表性的例子是今年4月發生在湖南省的常德沃爾瑪事件。因為資方違背勞動合同法,單方面宣布閉店並解除員工的勞動關係,沃爾瑪常德店店工會會員集體維權。4月29日,常德市勞動仲裁委已經接受由69名員工集體提出的資方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申請,和工會提出的資方違反集體合同的仲裁申請。常德沃爾瑪案於5月26—27日在常德市仲裁開庭,這是國內首例以基層工會為主體提起的集體勞動爭議仲裁。
早在2010年,廣東省就出台了《廣東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引》,對廣東省工資集體協商的整個流程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在廣東省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這幾年裡,有依靠上級推動來開展的,完成任務是企業行為的主要動力;也有企業認識到工資集體協商有利於促進勞資雙方權益保護而主動實踐的,但這畢竟是少數;更多的是靠外部力量推動的,比如2010年爆發的南海本田罷工事件。2010年,廣東上百家日資汽配企業連鎖發生停工怠工事件,日方認識到勞務管理的重要性,此後,中國汽車行業的日系企業普遍接受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張治儒說,南海本田罷工事件在新中國工人集體維權的歷史上是一個標誌性事件,對以後工人集體維權有積極影響,它很大的亮點是工人理性、剋制、有組織。
廣東省對集體協商制度的修訂源於近年勞資矛盾頻發,而這和勞工的覺醒不無關係。彭先生說,與以前不同的是,像他們這樣的老一代農民工也開始越來越清楚和重視自己的勞動權益了。「十幾年前,工人天天加班,而且工廠毫無理由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工人們忍氣吞聲,根本沒有罷工這種想法。現在,為了老來有所依、減輕子女的負擔,大家也都關注起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問題了,也敢於站出來維權。」
彭先生2000年在另外一個工廠工作的時候,右手意外傷殘。廠方當時不同意賠償。於是他買了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書籍研究,之後找廠方交涉,說不賠償的事情是在1995年以前,那時沒有勞動法,現在不同了。1995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廠方最終鬆口,給予他相應的賠償。現在,勞動法、合同法、社保法的新老版本他都有,關於工人勞動權益的問題,他也會經常上網查詢。
這次罷工運動中不僅有彭先生這樣老一代農民工,也有像小李這樣的新生代農民工。小李今年二十六七歲,在裕元工作了六七年。當被問到參與罷工的原因時,小李說:「我還年輕,不像老員工們那麼在乎養老保險,只是覺得工廠和政府欺騙了我們這麼多年,一直忽悠我們這些打工的,壓榨我們的血汗錢。」
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郭於華在接受採訪時認為,新生代農民工大多為「80後」和「90後」的年輕人,他們大多受過基本教育,比父輩文化程度更高,網絡社會接受的信息很多,因此權利意識也更強;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並不掌握農業生產技能,也不期望回到農村生活;他們的消費觀念、娛樂方式、社會交往都更接近城市青年,有着強烈的融入城市的願望。但是,僅憑他們的工資根本無法在城市成家立業,由於身份制度的壁壘,他們在就業、住房、醫療、社保、子女教育等各方面也會遭遇無法克服的障礙。
王江松也認為,以新生代農民工為主體的中國勞工結構是造成目前越來越多罷工事件的主要原因,而今後,隨着工人的更普遍的覺醒,更大規模的勞工運動會發生。
據上述集體談判研究員介紹,全國總工會有一套自上而下推動公司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做法,但是效果並不好。因為它是通過行政化的手段建立起來的,把工人晾在一邊,這種集體談判沒有實際意義。真正的集體談判不是上級的要求,而是工人的訴求。但目前,中國勞工仍處於一盤散沙狀態,並未形成組織力量。這與中國工會的角色地位有關,也與政府打壓有關。
以東莞裕元鞋廠罷工事件為例,勞工互助網的義工彭家勇對紐約時報中文網說,工會代表基本上都是課長以上級別的幹部,並不代表工人的利益。大約在4月14號到18號期間,工人們白天選擇代表去跟廠里談判,晚上就被秘密警察帶走了,所以到後來誰都不敢做工人代表。
上述集體談判研究員說,工會代表的這種情況在中國是非常普遍的。中國很多企業的工會主席是老闆指定的,並不是通過選舉產生,他們將此稱之為「老闆工會」。郭於華認為,這也是勞資矛盾常常演變為罷工事件的主要原因。她說:「工會從制度設計上來講是官方機構,而不是工人的機構。工人沒有自己的工會,遇到事情時無法進行有效協商,因此便只能罷工了。」
據張治儒介紹,他們曾在4月19、20號跟工人們溝通,幫他們選出代表並成立了員工委員會,在3廠、6廠、8廠成立維權小組。他們在21號晚上跟工人的會面中具體談了行動方案,希望他們能夠回去發動更多的人參與到員工委員會。但他們在22號即被控制,這個計劃就此落空。
沃爾瑪常德店之所以可以一致行動並形成影響,原因在於它的店工會主席以及六名工會委員都是工人選舉出來的。上述研究員認為,這是非常關鍵的地方,由於工會是工人選出來的,工人信任工會,而且,工會能夠代表工人去爭取權益。但這在中國並不常見。
王江松認為,與西方國家「資方-國家-工會」的三方制衡機制不同,中國工人之所以不能成為有組織的集體,是缺少法律上的保障。他建議應該有新的立法,尤其是勞工三權的立法,即按照簽署的國際公約的承諾以及國際上處理勞資關係的有效機制,保障工人有團結和組織權,有自主成立工會的權利;有工會組織、勞動者和資方進行集體談判的權利;有罷工的權利。這樣才能平衡勞資力量格局,而不是出現資強勞弱的傾斜結構。
4月25日,《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修訂草案)》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其中增加了集體協商、爭議處理等內容,並提出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企業工資結構、工資標準等事項進行工資專項集體協商。這一《修訂草案》一經公布便受到了阻撓。5月15日,香港六大商會在港報刊登公開信,強烈反對《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修訂草案)》。六大商會認為,這些立法是用法律支持和鼓勵職工「超出現行政策範圍、不受現行法律約束的」向企業提出工資福利方面的各種要求,用群體的壓力迫使企業就範。
在中國勞工覺醒的過程中,資方和政府是工人們需要面對的最直接的門檻。如果資方仍然把中國工人當做廉價勞動力,以在全球產業鏈中賺取超值的利潤,那麼勞資矛盾難以解決。中國過去三十餘年經濟的高速增長是以犧牲幾千萬甚至上億的農民工的利益為代價的。如今,低勞動力成本的時代正在結束。王江松說:「資方也應該意識到,靠中國低成本勞動力賺錢的黃金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勞工問題看起來是勞工與資方之間的矛盾,但郭於華認為,從大的結構性原因來看,其實是勞工、資本和權力之間關係失衡的問題。她說:「權力和資本之間有着很密切的關係,政府本來應該照顧到勞工的權益,但是如果一味注重發展,就可能助長資本對勞工的不公正現象。比如,現在工人一罷工,政府就出面維穩。」
東莞裕元鞋廠工人剛復工時,地方政府派了很多人到工廠里維持治安,並聲稱誰帶頭罷工就直接被開除並被拘留。小李說:「每天都有警察來,我們沒哪個敢不開工。」
在處理勞資矛盾時,張治儒認為,政府應該保持中立。他認為,在集體維權過程中出現的勞資糾紛,政府如果不干預,這個勞資糾紛是非常容易解決的。但如果政府強制干預,雖然問題被強制壓下去了,但問題得不到解決,矛盾會不斷積累,以後的對抗可能越來越激烈。
王江松也建議說:「政府應該建立理性、和平的勞資關係,讓勞資雙方處於自製、理性的博弈之中。」
謝玉娟是汕頭大學新聞學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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