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忠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以疑似共諜案,遭調查局移送高檢署偵辦,引起社會譁然。其中共諜一詞,由馬政府提出更顯突兀,而坊間所傳張顯耀因馬習會破局去職,筆者認為也並非無因。
回顧馬政府執政六年有餘,罔顧中國反分裂國家法中明訂與台灣的關係是終極統一,該法並言統一之後,不同於港、澳特區,台灣可享高度自治。處與此,台灣迫於形勢,與中國之交往當然不同於一九九二年辜汪之時,因為反分裂國家法是二○○五年中國產物。
而馬政府對兩岸交流所謂的淺水區與深水區更顯荒謬?所謂的先經貿後政治,在中國高懸反分裂國家法下,所有經貿都是政治問題,而所謂深水區的和平協議?所謂的政治談判?豈非就是投降主義?馬政府終日所謂兩岸「尊嚴與對等」、「完善互訪制度」、「落實官方互動正常化」,然而對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卻視若無睹。在此情況下,共諜一詞出於馬政府口中,豈不讓人錯愕?
至於張顯耀一案,或是兩岸各得所需。就馬政府而言,可為難以實現的馬習會解套,近年馬總統念茲在茲的就是在今年十一月於北京舉行APEC會議時,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所以不斷在各種場合表達所想。然而習近平早就說過「兩岸領導人會面無須藉助國際場合」。然而馬團隊仍處心積慮百般設想,然就中國立場而言,畢竟馬政府執政只剩一年有餘時光,再怎麼傾中,也難以在其任內完成終極統一?而張顯耀去職,對馬政府而言,順理成章馬習會破局,以利下轎並杜悠悠之口。又豈是無的放矢?
張志軍前此來台遭受漆襲。當晚隨同張志軍前來隨扈的中國公安部八局人員,大多身受白漆重創,當然有損中國「大國」尊嚴?而張顯耀負責接待與安全事宜,竟然無責?然而將張顯耀搞到以共諜移送,恐中國方面或也始料未及。
(作者為前國安局特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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