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真一
每年諾貝爾獎宣布前後,媒體上會有不少討論。今年因有三位日本人榮獲諾貝爾物理獎,其中的中村修二又是「異類」人士,台灣不少文章討論,台灣離諾貝爾獎有多遠?
李遠哲曾說過,他若留在台灣,他不可能獲頒諾貝爾獎。我想他大概不只是說台灣的設備,可能說台灣的整個環境。我想不求真及思想箝制的學術環境,可能是台灣遠離諾貝爾獎的最主要原因。
論文造假美國嚴懲
一再聽說我較熟悉的醫界及學術界,有太多的PFF。PFF是抄襲(plagiarism)、錯誤(falsification)及造假(fabrication)。我閱讀台灣一些醫學及學術界包括網路出版的文章,發現不少不正確的資訊,廣泛地散布。但是使我很感困擾的是,一些台灣學術界、醫界的「領航者」,不但是這些錯誤資訊的創造及散布者,更驚訝一些人的科學及醫學常識,對科學的態度以及藉口。
在學術論文上掛名為作者,全世界各地都很普遍。學術界醫界的同仁,一定有經驗,早期找有名的前輩掛名,或等自己熬出頭成名後,被後輩找上列名。約十幾年前,世界的學術界發現隨便掛名不當及嚴重性,學術刊物開始要求,所有的作者,投稿時要簽名證實對此論文有「實際貢獻」。非常贊同中央研究院翁啟惠院長所說,論文掛名非壞事,但一旦掛名出事就得負責。
以我經驗,必須簽名後,大家較認真審看。掛名者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列名於論文作者中。美國論文抄襲、錯誤及造假問題極少,因為一旦有PFF,處分嚴厲。
我服務將近40年的小兒科,全職教員上百,沒聽說過。唯有一次,一教員升等時,把履歷表中的一論文作者順序,改把自己名放第一,升等以後才被發現。雖沒被開除或公開處罰,後來黯然離開到其他機構當非全職的教職。
從報章或論壇上報導,台灣在國際發表論文頻傳PFF的醜聞。2006年12月, 有人被檢舉在著名的Cell期刊的論文繪圖造假。當時國科會主委認為「科學家都須為自己發表的論文負最終責任,教授不能以不知情而卸責」。可是事隔一個月,一論文投稿到知名國際期刊Caner,被發現有部分抄襲而遭退稿,國科會主委列名共同作者,他則以「事前並沒有真正看過相關內容」,非「論文抄襲案主角」,繼續國科會主委職,更在2011年升為中研院副院長一職。上面說論文掛名一旦出了問題就得負責,做到嗎?
最近醫界及學術界的頂頭上司,教育部、衛福部及國科會部長級首長,有些最主要大學的校長,牽連到論文詐審、論文錯誤或論文抄襲等醜聞,有權威監督的機構首長涉案,涉案的官員及「領航者」,總會大事化小甚或沒事,沒受處分。只有底層寫論文者遭殃,被趕出機構。
上司犯錯屬下擔當
教育部前部長牽涉的論文詐審案,尤其轟動世界,醜聞在國際學術界仍被提及。讓台灣的學術聲譽大傷,更糟糕的是樹立了極壞的學術「典範」。
抄襲、錯誤及造假不當一回事,出了問題,首長沒事,責任可由低層擔當,有PFF前科的首長可晉升,是後輩學習的「典範」。這樣的首長如何監督屬下的PFF問題,在不求真的學術環境,怎可能會有新發現,會有創新的思維,離諾貝爾獎大概會越來越遠。
聖路易大學小兒科名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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