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夢陽
日前看到文化部向行政院爭取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的相關判決書等卷宗資料,整理後將開放檔案以供研究的新聞。龍部長說要「讓歷史見到光」,此舉應該值得給文化部鼓勵,這顯示了對歷史的尊重與人權、正義的堅持,為一大創舉。
這讓筆者想起一九九二年德國開放前東德國安部門秘密檔案,看過《竊聽風暴》(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8__cLl6lvk)這部電影的人就可以略微了解這段歷史,其開放的內容包含照片、幻燈片、膠片、紙本檔案等,隨後也通過了「國安檔案法」,至今有許多德國人都已查閱。
而這批檔案的問世,不僅對研究這段歷史提供了史料,同時也給世人見證當初那段歷史的資訊,但在開放前,不妨借鏡德國的例子做參考,而根據經驗以往利用檔案多有不便,不僅在調閱時需要等待,或者需要申請,現今又有個資法的影響,所以,對於檔案開放與調閱仍有待評估與改善,才會便民。
筆者倒是有幾個建議可以提供:首先,個資法與檔案法之間的矛盾應該解決,畢竟那些檔案含有太多的個人隱私;其次,若能解決前述問題,也不應該只有開放給學者研究而已,應該結合文化部「雲端化」政策,透過檔案資料庫建置來供台灣全民參考;最後,雖然保存下來有許多是影本,但紙本資料畢竟比電子資料牢靠,所以應該也一併提供。希望文化部能堅持這項好的政策,讓過往的資訊能公開透明,這才是轉型正義、人權保障的真諦,也是全民之福。
(作者為清華大學歷史所碩士,現任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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