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2013

科學研究別跟著退場

李開偉/中華大學教授- 因應少子化浪潮,教育部與內政部協調,研擬讓私校土地變更為具商業價值的用地,並讓學校董事可領回一定成數的土地,以讓經營不善的私校能順利退場。這種想法的確能提高私校退場的意願,或許也能解決退場時私校債務與積欠薪資的問題。但是教育部對退場後私校教師如何保障其工作權,除了成立就業平台外,似乎並無更積極的構想。 目前教育部連國內許多年輕的流浪講師的問題都無法解決,遑論處理未來可能失業的數以千計私校教師的問題。如果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那是否能想辦法解決部分問題? 民國一○五年高教海嘯來襲後,許多私校將無法存活,很多教師將會失業,這些教師中有不少在學術上有相當成就的科研人員也將失去做研究的舞台。如此一來,我國科技研發實力將受到重創。 一個研究人才至少需十年以上的養成,才具備獨立研究能力,要在一個學門裡有點學術聲望那恐怕要十五至廿年以上的努力。如果有這樣條件的科研人員因學校退場而投閒置散,將是國家的損失。 國科會應思考如何讓具有一定水準以上之科研人員,在其服務的私校退場後仍能延續學術研究生命。與此有關的問題包括:科研儀器設備是否能不隨學校退場而遭清算或拍賣以讓研究者可繼續使用、如何讓研究主持人繼續擁有實驗室與研究所需空間、沒有服務機關的學者如何跟國科會申請並執行專題研究計畫、研究經費流用是否能再放寬以彌補其生活所需之基本費用等。國科會應結合教育部研擬一套相應機制,解決這些很快就要面臨的問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