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2013

財團的商機判斷不能取代國家發展方向

服貿協議在我國內部引發極大爭議,立法院長王金平感受最深。在與中國談判過程,馬英九政府連國會議長都蒙蔽相關原則和細節;一旦簽署,又強要國會囫圇吞棗、照案火速通過。由於在野黨強烈反彈,王金平也無意橫柴入灶,這就引禍上身,馬英九乃親上火線,展開整肅行動,但馬先生做事實在太蹩腳,反搞到自己灰頭土臉,難以收場。

不過,服貿協議既由國共聯手打造,馬黨國辦事無方,中國只有被迫自己出手。先前只是傳話,海協會會長陳德銘這次奉派親自前來督導,行前雖稱不當服貿說客,連日來卻到處宣揚其好處,說一套、做一套本是國共通性,在此再度印證。情勢如此,王金平壓力更大,自認將從服貿協議獲益者,不論在中國的「台商」或國內六大工商團體,先後前去會見遊說,要求儘速過關。在此同時,民間團體也到國會表達心聲,既支持國會不受脅迫草草通過,也強調不容踐踏民主與弱勢。

我們對服貿協議的看法,也是對王院長的建議,可以引用李登輝前總統的話做最基本表述︰財團的商機判斷,不能取代國家發展方向。

服貿協議如果只是我國與一般經貿夥伴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由於牽涉消除貿易障礙,並允許勞務自由流動,就產生得與失或取與給的問題,有業者可以從中獲利,也有人受到損害。行政及立法部門在其間的責任,是為國家爭取最大利益,降低必有的負面衝擊。這一道理,我國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經驗,大多數國人並非不能接受。問題是,即使只從經濟層面看,我們與中國經貿同質性太高,經濟與它整合只會進一步邊緣化。就此而言,「台商」與工商團體為自身利益遊說國會,也許是民主常態,國會仍需從整體利益考量。

同時,服貿協議絕非一般正常經貿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有如國人所見,它閉門談判,不要說事前沒有確實的影響評估報告,相關業者未獲必要徵詢,連監督行政部門的國會都被蒙在鼓裡。如此連最基本的程序正義都不顧,整個過程馬政府顯有不可告人之隱,以致形同兒戲,簽署之後還強要照單全收;國會如果草率放縱過關,它不是馬政府的橡皮圖章,甚麼才是橡皮圖章?

除了談判過程和協議本身的諸多問題,服貿協議還有最基本的特質︰它是中國可能挾大量資本和規模前來侵門踏戶的開放執照。台灣對歐美日或其他國家開放,無此顧慮,因為它們不會有國有企業大規模或個別企業全面前來併購開店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各國也沒有以經濟或武力併吞台灣的野心。我國與紐西蘭、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民間並無反彈;爭取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TPP)談判,也受歡迎,關鍵都在台灣人民看穿,中國是對我們唯一有領土野心的國家。台灣經貿必須力求國際化才能因互補與上進而有前途,服貿協議卻只加深中國化,且為中國併吞造橋鋪路。陳德銘前來為其鼓吹,執行「終極統一」的馬政府強要國會過關,著眼都在此。

李登輝最近回顧與中國交流,指全面開放廠商前去中國投資,卻讓大部分人民承擔惡果,尤其就業機會流失與薪資停滯不前,最傷害台灣經濟。的確,以財團的商機判斷,取代國家發展方向,不顧「戒急用忍」、「南向政策」的苦口婆心,是導致台灣產業和經濟社會今日困境的根源,也犧牲了國家安全和長遠利益。走錯一次路付出代價已不明智,再繼續錯下去,就愚不可及了。

服貿協議既問題多多,且必帶來禍害,理應廢止,其或不然,也須重新談判。立法院在按部就班辦好公聽會之後,宜就其存廢審慎評估;即使最終要展開審查,也須嚴格把關,該修該刪的條文絕不能馬虎。同時,對外談判建立事前嚴謹評估、完善的國會與業界參與機制,與中國洽簽協議尤須受到監督,都是必要之舉。

以此觀之,服貿協議引發的諸多問題顯須從長計議,謹慎處理,豈可蒙混過關!

不過,服貿協議既由國共聯手打造,馬黨國辦事無方,中國只有被迫自己出手。先前只是傳話,海協會會長陳德銘這次奉派親自前來督導,行前雖稱不當服貿說客,連日來卻到處宣揚其好處,說一套、做一套本是國共通性,在此再度印證。情勢如此,王金平壓力更大,自認將從服貿協議獲益者,不論在中國的「台商」或國內六大工商團體,先後前去會見遊說,要求儘速過關。在此同時,民間團體也到國會表達心聲,既支持國會不受脅迫草草通過,也強調不容踐踏民主與弱勢。

我們對服貿協議的看法,也是對王院長的建議,可以引用李登輝前總統的話做最基本表述︰財團的商機判斷,不能取代國家發展方向。

服貿協議如果只是我國與一般經貿夥伴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由於牽涉消除貿易障礙,並允許勞務自由流動,就產生得與失或取與給的問題,有業者可以從中獲利,也有人受到損害。行政及立法部門在其間的責任,是為國家爭取最大利益,降低必有的負面衝擊。這一道理,我國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經驗,大多數國人並非不能接受。問題是,即使只從經濟層面看,我們與中國經貿同質性太高,經濟與它整合只會進一步邊緣化。就此而言,「台商」與工商團體為自身利益遊說國會,也許是民主常態,國會仍需從整體利益考量。

同時,服貿協議絕非一般正常經貿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有如國人所見,它閉門談判,不要說事前沒有確實的影響評估報告,相關業者未獲必要徵詢,連監督行政部門的國會都被蒙在鼓裡。如此連最基本的程序正義都不顧,整個過程馬政府顯有不可告人之隱,以致形同兒戲,簽署之後還強要照單全收;國會如果草率放縱過關,它不是馬政府的橡皮圖章,甚麼才是橡皮圖章?

除了談判過程和協議本身的諸多問題,服貿協議還有最基本的特質︰它是中國可能挾大量資本和規模前來侵門踏戶的開放執照。台灣對歐美日或其他國家開放,無此顧慮,因為它們不會有國有企業大規模或個別企業全面前來併購開店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各國也沒有以經濟或武力併吞台灣的野心。我國與紐西蘭、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民間並無反彈;爭取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TPP)談判,也受歡迎,關鍵都在台灣人民看穿,中國是對我們唯一有領土野心的國家。台灣經貿必須力求國際化才能因互補與上進而有前途,服貿協議卻只加深中國化,且為中國併吞造橋鋪路。陳德銘前來為其鼓吹,執行「終極統一」的馬政府強要國會過關,著眼都在此。

李登輝最近回顧與中國交流,指全面開放廠商前去中國投資,卻讓大部分人民承擔惡果,尤其就業機會流失與薪資停滯不前,最傷害台灣經濟。的確,以財團的商機判斷,取代國家發展方向,不顧「戒急用忍」、「南向政策」的苦口婆心,是導致台灣產業和經濟社會今日困境的根源,也犧牲了國家安全和長遠利益。走錯一次路付出代價已不明智,再繼續錯下去,就愚不可及了。

服貿協議既問題多多,且必帶來禍害,理應廢止,其或不然,也須重新談判。立法院在按部就班辦好公聽會之後,宜就其存廢審慎評估;即使最終要展開審查,也須嚴格把關,該修該刪的條文絕不能馬虎。同時,對外談判建立事前嚴謹評估、完善的國會與業界參與機制,與中國洽簽協議尤須受到監督,都是必要之舉。

以此觀之,服貿協議引發的諸多問題顯須從長計議,謹慎處理,豈可蒙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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