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2016

嚴正看待轉型正義議題

隨著二二八紀念日的逼近,轉型正義的議題再度成為社會各界矚目的焦點,更是新國會各個新上任的立委摩拳擦掌、各施本領的標的。尤其民進黨首次在立法院國會過半,許多過去受藍營阻擋的轉型正義相關法案紛紛出爐,包括《政黨法》草案、《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還有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提《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等三項修法,擬廢除國父遺像;王定宇提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擬將《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自焚日列為法定紀念日。另外,民進黨立委顧立雄將提的《國家安全法》第9條,以及尤美女提的《政治檔案法》草案,也列為民進黨本會期優先法案。代表新政治勢力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也表示,只有進行轉型正義才能實現公平的政黨競爭。

誠心而論,2000年民進黨首次執政,八年的正負政績評價中,執政期間未全力推動轉型正義的工程被公認是最大敗筆之一。此次民進黨重返執政,如果對這個攸關台灣民主鞏固、建立長期社會和平正義的大業仍一無所成或草率交差的話,勢必付出流失其最忠誠及龐大支持者的代價。

如果民進黨至今還聽信一些「往前看,不要往後看」、「台灣社會希望藍綠政黨和解」,或「對於過去應該寬容才能向前行」,或「進行轉型正義就是政治清算」等等轉移焦點、似是而非,而且完全與國際脫軌的反動言論的話,未來將面對的是威權體制的隨時反撲;陳水扁卸任後,被國民黨黨國體制折磨致生不如死,成堆政務官被追訴、審判及入獄的悲劇也保證一定重演,國家的領導人要是沒有承擔政治衝擊的魄力,最後必然成為政治衝擊的犧牲者。

目前在台灣的主流意見,就是一些偏藍媒體及一些不入流的、專門在各政論節目遊走領出席費的「名嘴」所講的:轉型正義在台灣講夠久了,不要再為此一議題糾纏不清,應共同努力拚經濟才是民之所望…

如果台灣一再強調要跟國際接軌的話,就應該張大眼看看國際社會如何對待轉型正義這個議題及其發展之熱烈。事實是,從1945年的紐倫堡大審到冷戰後,經聯合國大會決議設立數十個國際刑事法庭的實踐來看,其中包括「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CTY)、「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ICTR),以及智利、阿根廷、柬埔寨、東帝文,尤其是蘇聯瓦解後東歐國家進行的過往不法回復工程來看,各種臨時國際刑事法庭、混合刑事法庭及國內法庭的豐富實務經驗,以及所立下和累積的典範與標準,絕對足以應付處理台灣轉型正義之所需。

更具體而言,當國內在大打混仗,政客高喊「藍綠和解」,「可以原諒不能遺忘」等口號時,國際對於轉型正義過程中,刑事追訴的重要性與正當性已經有更為普遍的共識。

2001年,國際性非政府組織「轉型正義國際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簡稱ICTJ)成立,專門致力於該問題的研究與實踐。2007年3月,《國際轉型正義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ransitional Justice)正式創刊,成為該領域的第一本國際性學術雜誌。2004年8月,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正式向安理會提交名為〈衝突中和衝突後社會的法治和轉型正義〉的報告,清楚定義:「轉型正義之理念,乃是一個社會處理大規模濫權的遺緒,所進行和建立的所有程序和機制。其目標在確立責任、服膺正義並成就和解。」更進一步強調:「在進行轉型正義時,戰略必須是全面的,包括兼顧起訴個人、賠償、尋求真相、改革機構、人事審查和革職的問題,或這些行動的任何適當組合。」

因此,說轉型正義這個議題是老生常談的人,其國際觀之貧乏及思想之反動令人驚駭。2004年知名學者Posner和Vermeule發表的一篇論文甚至直接以〈轉型正義作為常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 as Ordinary Justice)為名。對照這個正成為國際社會最熱烈討論的議題之一,不管是藍營想要一筆勾銷蒙混過關,或綠營只重視黨產追討、被害人賠償及威權象徵清理等局部的問題,都只是暴露出台灣社會對轉型正義粗淺與幼稚的認知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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