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014

成功政治大學校長

朱俊彥
成功大學近來為「南榕廣場」命名一事,討論爭執得沸沸揚揚。繼學生票選結果為校方否定後,近日黃煌煇校長又向教職員工生發出信件,指出依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之精神,「大學校園除應遵守依法行政原則外,更應恪遵政治中立與宗教中立原則,校內相關設施均應避免涉及政治性活動與特定政治意識形態,避免造成校園之不安定。」看似引用了基本法,不僅依法行政,且為校方的中立立場背書,並且兼顧了法理情等面向。然而再釐清其中邏輯,卻又使人更啟疑竇,不得不投書論之。

首先,成大的「政治中立(Political Neutrality)」所指為何,仍有多加述明的空間。一般談政治中立,多半會提到R. H. Elliott(伊利特)於一九五五年所言:「政治中立係指在政治衝突中不作偏袒,公正、客觀、無私的執行職責的行為。」然而回歸事件本身而言,此事至學生票選結果被學校拒絕之前,並無所謂政治衝突乙節。就算是有政治衝突,事後看來,造成衝突者恐怕也應該是透過種種事後說詞拒絕了票選結果的成大校方,而不是相信學校票選機制的學生。

就空間政治(politics of space)而言,成大校方握有行政資源,並且掌握了議題的排設,在指稱他者造成政治性活動之前,透過「造成校園不安定、涉及政治性活動和特定意識形態」等高指向性的說明,就已經是一種劇烈的政治表態。校方在空間政治的場域中,試圖凸顯自身有能力進行議題設定(agenda setting)的角色,且進一步為持不同意見的學生團體加添評價。如此以「去政治化」為基礎的宣稱,恐怕本質上就是一種巨大的政治行動和價值判準。

其二,校園內的建物命名活動,本身就是一種政治活動的過程。至少,我們可以看見校方試圖向學生表示決策由下而上的親和感,只是在票選活動結果不如行政機器意志後,又懷念起家父長式的權力結構罷了。校內以人名命名的建物並不少見,如成大校內就有體育場館叫作「中正堂」,難道這也符合校方宣稱的政治中立和不涉特定意識形態等原則嗎?

政治是人類的天性,且無所不在,沒有誰可以自隔於政治之外。在這個基礎上接受鄭南榕是成大和台灣歷史的一部分,並不困難。不過,也許校長出門經過全台灣各地的中山路、中正路時,也會依據政治中立的原則,好好的譴責「政治不中立」一番。若是如此,此即吾輩尚需學習之處了。

(作者為成功大學醫學、科技與社會研究中心專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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