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2014

國共協議禁不起考驗

知名藝人柯震東等吸毒遭北京公安控制,此事在中國網路瘋傳之前,柯的親屬、經紀公司完全不知情,這個人好像突然從人間蒸發一般。柯震東吸毒,固然咎由自取,但他們遭逮捕後應有的程序正義,在北京似乎不被當作一回事。而在此過程中,陸委會、海基會彷彿事不關己,對國人在中國的司法人權缺乏敏感,渾然不知這其實事關國家主權。陸委會、海基會既有失職之嫌,雙邊對等之說也再次證明是「他對、你等」。

所謂的台海和平前所未有,乃是馬英九琅琅上口的政績。從海基會、海協會的白手套升級到陸委會、國台辦負責人你來我往,也好像把雙邊關係推向新的里程碑。然而,從陳雲林到張志軍訪台,抗議聲浪一波接著一波,顯示風平浪靜之下仍是暗潮洶湧。尤其是,張志軍竟遭到潑漆抗議,因此提前結束行程打道回府,和平的假象一戳即破。究其原因,馬英九矮化台灣、討好中國,所獲得的磕頭和平,不符合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意志與利益。

國共簽署的不少協議,馬英九自詡成績斐然,實際上是中看不重用,甚至台灣吃虧、中國受益,ECFA、黑箱服貿,皆屬禍延子孫的勾當。再如,「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是簽了,但一向以來,包括這次柯震東被捕,中國並未遵守投保協議與司法互助協議相關規定,通報我國相關人員與主管機關。陸委會與海基會到底有沒有在第一時間掌握訊息,立即透過聯繫管道,向中國表達對我國公民的關切?事關職責,不得馬虎。

過去,台商到中國投資,遭中國官員或合作對象強佔奪產,堪稱罄竹難書,「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的案例,每個都是血跡斑斑。不僅小台商,連大企業也遭坑殺,但馬政府不是無能為力,就是置若罔聞,台商在中國只能個人顧性命,無從透過司法討回公道。如今,遊走兩岸的藝人愈來越多,他們在粉絲倍增、收入倍增時,可能還沒有想到人身安全與司法人權。現在,柯震東的例子很現實地展示,一旦在中國「出事」或「被出事」,兩岸協議、陸委會、海基會都幫不了你!

目前所知,柯震東十二日便已被捕,直到十七日中國微博有人爆料「我爸審了一宿」,家屬與經紀公司則到十八日才獲中國公安告知。反觀行政院十六日公布,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因家庭因素請辭獲准,其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職務同時解除。由於張顯耀開記者會反撲,陸委會加碼指控張顯耀尚有部分工作疑點,已展開行政調查。昨天,陸委會再加碼稱:張顯耀因涉及國安問題,全案已移送調查局。從家庭因素到國安問題,陸委會高層的人事整肅,恐怕早已埋伏多時。那些爺兒們忙著內鬥,哪來時間關心我國公民在北京被捕?

中國一黨專政、以黨領政,無所謂人權可言,維權律師也關,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照關。台灣的司法縱然仍須改革,但至少程序正義已有相當保障,嫌犯也擁有司法救濟空間。法治對比如此,民主、自由亦復如此。但有些國人被「和平崛起」所騙,誤以為中國至少講樣板民主法治,等到吃虧上當甚至賠上性命,才恍然大悟,後悔莫及。從台商到藝人,興沖沖到中國「發展」,不出事則已,一出事連基本保障都沒有,可不慎乎?或許,台商與藝人要風險自負,但既然是我國公民,其司法人權與國家主權,政府就該扛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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