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之瑜
柯P呼籲超越藍綠,有人感動,有人排斥。感動的人希望度過因政治對立而百廢待舉的困境,排斥的人千篇一律是落後的藍營支持者,對超越的片面性指證歷歷,認為只有藍一方在超越,他們乃將柯P描述成十惡不赦的基本教義派,以防止超越。柯P若以勝券在握而迴避、隱藏,不如嚴肅辯護更可有助完成超越。
沒有人需放棄立場
所謂超越,並非放棄立場,若放棄立場才叫超越,超越就等於是消滅。這一點,主張超越與反對超越的雙方,表現驚人一致性,都把超越看成藍營的覆滅。這不但不能稱為超越,想必也不是柯P心中的超越。柯P並沒有隱晦自己的台獨立場,而是鼓勵選民在投票時,不要因他的台獨立場而決定支持或反對。
有意義的超越是指,沒有人需要放棄立場,但能把票投給與自己立場看似疏遠的對方,也就是政治行為超越意識形態的對立,倘若反過來,說是意識形態超越政治行為的對立,也通。超越一詞所指涉的,是超越政治對立,亦即,不根據政治對立採取行動,不論這個對立是台獨與否的意識形態對立,還是純粹政黨對立。
比如,贊同柯P台獨立場的人,要是因為看不慣大量柯P支持者在網路上對連勝文進行語言霸凌,而決定不投票給柯P,這就是超越;相反的,若因意識形態接近就縱容這種霸凌,就不算超越。同理,反對給柯P任意貼各種政治標籤,因而即使意識形態立場與柯P相反,卻仍拒絕投給連勝文,便是超越。
政治指控無關施政
不論自己超越的是黨派還是意識形態,都是超越,超越以後,對於與自己政治對立一方是否也超越,就不會顧及。要是眷戀對方有沒有也超越,那就沒有真超越,因為這樣的超越是有條件的,而條件恰恰在於政治對立一方的表現,因此繼續陷在政治對立的桎梏中。
假定一方先超越,導致沒有超越的另一方大贏,這仍然符合超越的概念,因為大贏的一方不能繼續躲在政治對立中包庇後來可能表現不佳的獲勝者,政治對立的重要性,爾後或可隨之降低。
迴避不是超越,隱藏也不是超越,縱容更不是超越。過去,馬英九力謀超越之所以失敗,就在於他迴避、隱藏、縱容,反而弄巧成拙,誘使對手更政治化,如今他的支持者再不能忍受,就趨於激化,矛盾地讓他更無所遁形。
希望柯P對這道理已想清楚,並且能進一步闡述清楚:就算所有對自己的政治指控都是真實的,也不必擔心,因為那無關乎柯P之後對政務的治理。
簡言之,超越必須建立在對自己的忠誠之上,惟有保持真信仰的人,才有超越可言。放棄信仰而求超越,是假超越,終必適得其反。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