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2015

變更保護區的眉角

潘翰聲

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又再度引起爭議,大多數湊熱鬧的人仍陷在開發與環保的對抗中,完全沒抓到關鍵的門道──都市計劃保護區變更的眉角。
柯市府上台後,組成新的都市計劃委員會,下周將召開第一次大會,就應該徹底終結慈濟園區和薇閣小學保護區個案變更程序,進入各該區通盤檢討,否則柯文哲,只是雷聲大雨點小,環保立場反而輸給前市長郝龍斌。且都市計劃變更提案權,依法在市政府手上,柯文哲未直接將這兩案撤案,對開發派已經非常客氣。

我國都市計劃屬於剛性土地利用管理,規定每塊土地的用途與開發強度,若能將土地分區從低開發強度變更成高開發強度,土地市場價格可能後頭加上幾個零,就是現代的點石成金術。一般市民想要變更是難如登天,但有錢有權有勢的人或團體,則有通天本領,事先低價收購保護區或農地,再成功變更為住宅或商業區,或各種名目的特定專用區(如大巨蛋即所謂文化體育園區)。
慈濟園區的土地使用分區名為保護區,這並不是《野生動物法》等特別法所嚴格管制的保護區,其實非常寬鬆,包括農牧業、住宅、停車場……很多開發都可做。包括慈濟現有社會福利等設施並未禁止,鐵皮屋窳陋要改建也沒問題,但土地面積限制5千平方公尺以下且樓高不超過三層樓,而慈濟變更案一旦通過,樓地板面積將高達4.4萬平方公尺,翻上數倍。

不走通盤檢討程序

依都市計劃學者楊重信所整理的資料,慈濟在全台各地進行農業區、工業區、保護區等土地變更案,總面積高達數十公頃。慈濟開發部門顯然是熟悉土地變更眉角的高手。
眉角中的眉角,就是不走一般「通盤檢討」的變更程序,而是量身訂做「個案變更」。慈濟雖是社福用途,但引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逕行變更,若可違法變更,那正牌的財團有樣學樣,保護區將門戶洞開,再也擋不住妖魔鬼怪。
在民間的要求下,2013年4月都委會終於決議慈濟案併入內湖區通盤檢討,但副市長張金鶚擋不住開發壓力,留下「若不違反通盤檢討原則」可繼續個案變更的後門。10月通檢專案會議,主席陳武正的立場偏頗引發激烈抗爭,捍衛保護區的青年冼義哲等人被起訴。
另一方面,北投的薇閣小學等保護區變更也備受爭議。郝龍斌卸任前,最後一次都委會通過「全市性保護區變更處理原則」,通盤檢討即是首要原則,也就是說,慈濟和薇閣兩案的應停止個案變更。
如果慈濟一開始就循通盤檢討的正途,或許開發案早就過關,事到如今,慈濟不如維持保護區的開發量體限制改建社福設施,並依法將該破壞區復育六成土地,將能化危機為轉機,重建愛地球的防救災環保形象。

「全市性保護區變更處理原則」專案小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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