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是台北建城130週年,回顧台北建城及台灣築城的歷史,有值得我們省思之處。
築城是中國歷史上的常事,各部邑、府縣行政中心無不築城,但是1684年滿清帝國領台之後,台灣的府、縣行政中心之地都沒有築城。為何如此?按滿清帝國在1683年8月即已將台灣的鄭氏東寧政權消滅,但是並沒有立刻將台灣納入其版圖,中間隔了將近8個月的觀望期,朝廷內還在討論台灣到底要留下還是放棄(所謂「台灣棄留」之爭),最後才在翌年(1684年)的4月中旬正式決定將台灣納入其領土。雖然正式併吞台灣,但是對台灣並不放心,他們擔心過去海盜出沒無常、又是鄭氏抗清根據地的台灣,會繼續聚眾反抗,因此治台多採取防範措施,除了限制移民、駐台官吏三年一調、駐軍三年輪調換班、鐵器管制等不信任措施之外,滿清政權早期不在台灣築城,也是不信任政策使然。
研究台灣史的郭弘斌認為:「滿清並不是沒有經費來建城,而是根本不願意在敵人的境內替敵人建立防禦工事。其實,一個正常的城必有護城河的建立,而縱觀台灣築城至19世紀,西元1879年,台北築城也沒有建護城河。這就是滿清政府是以台灣之反清是自內而生,而非外患,不但城可以不建,且建城實有所不可也。所以台灣不築城為滿清的政策。」 「滿清決策中心為何對台灣有不築城的政策呢?從平定東寧王朝鄭克塽及朱一貴反清大革命中,二次攻台皆利用風向潮水,進入安平港口,進而攻進台南,而台南並無城可守,所以只花了十餘日就可攻下。如果此時台南有城,則勝敗尚在未定之天。因而決定台灣不築城,不築城是便於對台用兵,這就是證明滿清政府二百年來雖列入版圖,實際上仍視為敵境。」(詳見郭弘斌,《滿清據台二一三》)用「敵境」來形容滿清政府對台灣的觀點,或許有待商榷,不過看得出滿清視台灣為特殊地區,對台灣內部不信任,殆無疑義。
所以,到了1704年(康熙43年),滿清政府才在諸羅縣建了簡陋的木柵城(至1723年,雍正元年,才改為土城,到了1788年,乾隆53年,改建為磚城)。1722年,即朱一貴抗清事件後,鳳山縣也建立簡單土城(在今左營);隔年在台南建立木柵城,又十年後才在木柵之外植以莿竹。至於彰化縣城,則是到了18世紀20年代以後(道光年間),才由莿竹城改建為磚城。其餘淡水廳城(竹塹)、鳳山新城亦隨後改建。
滿清統治台灣的第190年,因為牡丹社事件的刺激,接受欽差大臣沈葆楨的奏請,1875年(光緒元年)開始興建恆春城。光緒年間,台灣共設3府16州縣廳,除台東、基隆、苗栗、南雅末築城外,共有城池27座。
1875年台北設府,並於1879年(光緒5年)起,以磚石建築台北城,1884年(光緒十年)11月完工。台北府城乃清代完工最遲,但建材最講究的城牆;週長1506丈,牆高1丈5尺,雉堞高3尺,城牆馬道實1丈2尺;全城為長方形,是台灣所有城牆中格局最方正的,設有東、西、南、北及小南五個城門,其範圍在今天中山南路以西、中華路以東、忠孝西路以南、愛國西路以北。然而台北城完工的11年後,台灣就割讓給日本了。
日本領台的十年後,就把台北城拆了!按中國傳統城牆的特徵,就是將一特定區域以牆垣圍住,這是從傳統戰爭的防衛觀點出發。但是這種觀點,從現代都市發展的角度來看,則太保守,有礙都市的長遠發展。所以日本領台之後,總督府基於「市區改正」的考量,拆除台灣各地的城垣。拿台北城來看,日本領台的10年後(1905年),就將台北城牆拆除了,距離台北城完工僅21年。
一個耗資不貲的偌大公共工程建設,僅存在了21年就拆廢了,這正顯示兩個政權的眼光與性格的不同,以及對台統治的前瞻能力的高低有別。
日本當局雖然拆廢了台北城的城牆,但留下東、西、南、北,以及小南等五個城門,以資紀念。可惜這五個城門在國民黨來臨後,僅有北門還留下原貌,其餘四個城門都在經過修復之後,失去原貌,全被改建為中國北方式的城門。古蹟遭此變故,亦足發人深省其背後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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