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2013

50歲開始學唱歌

講述者: 傑米·帕勒特 人們總是說我不會唱歌。我不僅不能引吭高歌,甚至在大家一起唱“生日歌”的時候開口唱幾句也會引人側目。我成長於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新澤西,在小學的音樂課上,上課一開始大家都要起立,每個學生只有在正確地唱完一個音階後才能坐下。有一個學期,我在音樂課上就沒有坐下過。 我現在住在紐約。過去的一年裡,我以一種做夢都沒想到的方式發現了我的“聲音”——這個“聲音”既是實指,也有比喻意義。這個過程始於我重新拾起了十年未碰的吉他。(自少年起,我就一直斷斷續續地玩吉他,參加過幾個樂隊,但沒有取得什麽“驚天動地”的成績。)我意識到,50歲的我比年輕的時候吉他彈得好得多,部分原因是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專註於此:每天晚上結束在曼哈頓的媒體工作、下班回家之後,我都會練幾個小時。 我找了一個老師,他告訴我記住歌曲結構的最佳方式就是把歌詞唱出來。我笑道,讓任何人聽到我的歌聲或許是違反《日內瓦公約》(Geneva Convention)的。他堅決地說,胡說八道,任何人都可以學會不跑調地唱歌。 一切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我用顫抖的聲音唱出了“你若藏匿愛”(You've Got to Hide Your Love Away)這首歌,我的發現聲音之旅就此啟程。之後的每一步我都會加大一點難度,感覺像又剝掉了一層阻礙了我一輩子的隔膜。 我為兩個朋友和以前的樂隊隊友表演了同一首歌,那兩個朋友沒有被我的表演打動(我的隊友們說,“哇,披頭士的歌——夥計,難度挺高的嘛)。在一個朋友的生日會上,我在20個人面前表演了那個朋友最喜歡的歌謠,並且把結尾部分改成了我自己寫的一段(她感動得流淚了,也可能是因為尷尬)。在我上的音樂學校舉辦的“才藝之夜”中,我演唱了“Feel Like Makin' Love”這首歌,聽眾大部分是老年人(其中有一個愛開玩笑的說:“你應該把剛才的表演製作成偉哥(Viagra)廣告”)。我自己寫了一首歌,在威尼斯宮(Venice palazzo)的一個百人宴會上,當著一群非常時髦的觀眾面前第一次演唱,緊張得渾身發抖(很多人久久站立為我鼓掌)。我曾在裡斯本的一個廣場上賣藝(“觀眾”最多的時候也只有一個人,外加一條狗)。我曾參加曼哈頓第二大道(Second Avenue)一家愛爾蘭酒吧舉辦的唱歌比賽(當時沒有一個人鼓掌)。我曾在一個私人聚會上演唱,我的音樂偶像之一戴維•伯恩(David Byrne)也參加了那場聚會(他一直在微笑著為我鼓掌)。我在布魯克林舉辦了我的第一場演唱會(但有一夥人就在舞臺前面舉辦生日會,壓住了我的風頭)。 不久前,我在曼哈頓下東城(Lower East Side)一個叫做豐塔納(Fontana)的俱樂部表演了一次,當時現場擠滿了人。在那之後,我做了人生中最瘋狂的一件事。我辭去了工作,全心全意寫作和演唱自己的歌曲。我決定起一個藝名——“Hello I'm Jamie”,以這個名字宣告一個嶄新人生階段的開始。這個名字直截了當,就像一個全新的我。 我知道自己永遠不可能以此來謀生(我可能有點瘋狂,但沒有瘋狂到那種程度)。我知道某個時候我還是要重新找工作。但我已沉浸到音樂中,每天早晨醒來滿腦都是旋律、歌詞、或音樂節拍。而我已到達這樣一種人生階段,如果不讓這種痴迷自由發展,感覺是一種罪過。 我有一首歌叫做“Pray for Rain”,裡面有句合唱歌詞是:“Every day/I prayed for rain to come my way/every prayer/was thrown away(每天我都祈求雨水降臨我身邊,每次祈禱都沒有應驗)。”歌詞最後有個轉折,最後一句是“until today”(直到今天)。因此,這首歌的調子就從壓抑和悲觀轉向了愉悅和樂觀。這也是我的感受:一年之內我的生活徹底改變,我一直渴望、但不太確定的東西剛剛在我內心綻放了。我的祈禱應驗了,至少在我的存款花完之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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