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立斌
老實說台灣需要財團,財團聚集了資本,才能進行大建設案,才有足夠能力做長期研發,才有能力把台灣經濟推上國際舞台。從正面來看,很多財團的崛起來自第一代競競業業經營,掌握了經濟發展脈動,聚集了人才資本及大眾信任,逐漸成為所領產業的領導地位。
發展過程中,與政府的互動,配合政府政策往往成為個案甚至經營策略釐定的重要手段。幾乎是在這個環節,請門神或官商勾結,變成便宜行事的幽靈手法。其中的手法從粗暴到綿密,公眾利益在程序正義蕩然的大小政府標案中,出現了公共資產便宜賣,但一切合法:採購價高,佣金到處流竄;蚊子館,豆腐工程政府不在怕。一直到,我們選出了脫毛獅,才知道原來巨蛋裡有恐龍,百貨商場鮮花插在牛糞地下停車場上,大哥大是文創。
是開大門走大路到時候了!其實企業或財團請門神,看似開方便門,其實並無助於提升企業競爭力,充其量,只是便宜行事。因門神護航取得的利益,無助於公司治理能力的提升。退休官員,政治人物,名嘴,教授充斥在獨董和顧問名單,其實只是安慰劑,無助於企業長期發展。
請企業主,財團認清門神的時代已過,請走門神,開大門走大路,投資研發,建立企業文化,培養人才,提升員工待遇福利,讓企業形象與經營哲學結合才是企業永續發展的保證。
(政大淡江兼任助理教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