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2015

「自律」 本來就不應該那麼困難

馮光遠

幾個星期之前,北市府政風處同仁打電話給我,轉達柯市長邀我加入一個「廉政透明委員會」的訊息,我問了幾個問題,得知,這個委員會乃無給職,兩個月開次會,每次開會出席費兩千塊,心想,應該不會太妨礙自己既有的計畫,就答應了。從此,在朋友之間,還多了 個「義不容辭兄」的稱謂。

後來上一些政論節目談到「廉政會」,我都試圖用我自己的定義來談這個組織的功能。我的概念是,這是一個市府組織以外的「外部監督」單位,其主要功能應該是提供諮詢,以及施壓。

諮詢與施壓的功能

因為講到掀弊查案,北市府本來就有政風處,可是國民黨執政十六年之後,柯P一上任,短短時間,竟有這麼多圖利的大案冒出,要究責,政風處當然不可能置身事外。可是我覺得,責怪政風處同仁並不是當務之急,到底,馬英九與郝龍斌兩個前市長都有軍方、情治背景,而政風這樣的單位向來是一條鞭,只要關鍵位子被惡質官員卡住,要政風處同仁「充分發揮」,不啻是天方夜譚,哪會有人明知不可為還硬是跟自己的工作過不去?

我所謂諮詢、施壓的功能就在這裡。在一些公共論壇上,我曾經發表的意見包括:在不排除市府內部有「內鬼」惡搞的前提下,「窩裡反」條款其實可列入考慮;各局處一些讓人起疑的案子,應該公布評審名單以及他們的意見、決定。更重要的是,我相信市府公務員大都正直、敬業,然而十六年下來,多少馬、郝身邊的親信早就將北市府的結構面搞爛;此時,我們要做的,除了掀弊,更需要為基層、中階甚至中高階公務員打氣,讓他們相信,柯市長真的是要除弊,所以大家都要為這個城市、市民,以及當初大家進入公部門時所秉持的理念站出來。

廉政會的成員背景各異,且大都沒有查案經驗與必要配置,更別說查弊的法源,所以,這一陣子許多人討論得沸沸揚揚的廉政會,我一直不太想加入話題,因為對這個會的設立及功能,在相關遊戲規則尚未出爐的此時,諸多看法落差太大。

倒是前兩天一個廉政會內部會議裡所談之事,我覺得應該好好談談。

那天的會議,有一項決議,就是「委員不得上電視節目談論其主導調查案件的相關內容」,這是一個自律的決定,很好;其實早在這之前,有次我上陳凝觀主持人的節目,就已經公開表明,我不談自己分派到的「松菸文創」案。

今天,當我們談到「廉政」這個概念,「自律」本來就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觀念。在與公共事務、公部門相關的操作、互動裡,如果不懂得自律,遲早出事。可是自律只能求諸那些能自省、大公無私的人,如果這些質素付之闕如,別說自律,有時就算有他律也拿當事人毫無辦法。

之所以強調「自律」,因為在看過與廉政會這個議題相關的寫作裡,有位專欄作家提出的假設其實很尖銳也很切題:委員因為不具公務員身分,所以,萬一發生「收錢」、「接受餽贈、招待」、「所屬單位標市府案」、「查對手公司」、「當廠商顧問」、「收廠商稿費、諮詢費等費用」等情事,此時,怎麼面對?
如趙少康與某媒體

老實說,正是因為不知自律,前市府一些與「廉政」相關的新聞,才會讓我們打從心底感到厭惡。

如趙少康身為媒體人,卻接受郝龍斌推薦,擔任富邦七百八十六萬元年薪的獨立董事職,請問,完全沒有財經背景的他佔這個位子,不就是上頭提到的「收錢」、「接受餽贈、招待」?拿了錢,他的媒體、節目,會公正對待富邦、市府的新聞嗎?

如,與郝市府關係良好的媒體標下市府高達億元的活動宣傳,不就是上頭提到的「所屬單位標市府案」?媒體經理部門沒有媒體道德,不但拖累編輯部門的努力,也罔顧讀者權益。不要以為這些與「廉政」無關,在真正乾淨、廉潔的社會,這些怪象是看不到的。

有回,在google打上「廉政委員會」五個字,結果出現的第一則條目竟是「廉政委員會 林益世」,內容是說行政院廉政委員會開會,卻避談林益世案,可見,冠上「廉政」兩個字也沒什麼了不起,同仁、同儕一定要有自律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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