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2013

為何不與自己的人民建立「共同意見」?

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共同舉辦的國共論壇,最近在中國南寧會議後,達成了十九項「共同意見」;其中,加速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生效,列為最優先的首項。國民黨自二○○五年後,每年都穿越台灣海峽去與共產黨有共識討論,但二○○八年之後,國民黨再度成為台灣的執政黨,這個黨在自己的土地上,每年與台灣的各反對黨有多少共同意見?與台灣的廣大公民社會又建立了多少共同意見? 領導國民黨的主席馬英九,最近相當密集地向國際否認「傾中賣台」之說。繼上週接受華盛頓郵報訪問,昨天他在接見美國訪賓時又強調,他的做法完全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根據國家的利益進行;而且他說:「政府讓整個台灣海峽改變了。」為何要密集解釋?是感受到了來自盟邦的疑慮,因此需要嘴巴「再平衡」? 問題是,馬英九的做法不論其所謂根據何者,決策前,他完全背離民主透明原則,既不讓國會與聞,更遑論公眾參與;決策後,反對意見紛至,仍不思調整修正,堅持一意孤行。「憲法」第二條宣示國民主權原則,事實上被實踐為主權在馬。而馬英九所謂台海已經改變,尤其駭人聽聞,這不正是至關嚴重的改變現狀?國際現狀向來是各方勢力恐怖平衡後的結果,這個均勢一旦要改變,不需要重新計算各方施力、以穩控局面尋求新的平衡點?豈是由馬英九一人一黨可以蒙著頭片面為之的? 這次由馬英九授權前去的國共論壇,十九項共同意見包山包海、無所不包,但主調則一,可以「兩黨一體,共同對外」形容,例如:「兩岸共同合作應對國際情勢帶來的挑戰與機遇」,就格外引人側目。 最近有篇題為〈台灣向中國越走越近,美國怎會不緊張?〉的文章在美國「微型網路政策」(PolicyMic)見刊,文中提到:當美國勢力退卻,台灣或是最脆弱的盟友。過去五年,北京使用影響力阻止其他國家與台灣簽署貿易協議;台灣別無選擇,只能與北京簽署。兩岸經貿協議使台灣獲利,但台灣同時將喪失政治自主權。這段評論具有遠距離的客觀,但也有非近身的失真。客觀在於中國才是台灣的最大挑戰,非國民黨所稱的國際情勢;失真則是台灣若有獲利,亦進了少數紅頂政商的口袋,並未為全民共享,然台灣全民卻須共擔失去自決權的致命後果。 這次國共論壇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加速生效、繼續推進兩岸貨品貿易、爭端解決協議商談列為重點共識後,國台辦隨即動員在中國的台商組織,於台灣各報章廣刊支持服貿協議的廣告,顯示北京對於服貿協議在國會審查遭致延遲,確實已至不耐且溢於言表的地步。 二○○八年六月,國共論壇通過儘速直航共同意見,同年十二月,馬政府就開通了兩岸包機常態化;二○○九年,國共論壇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排上議程,次年六月海基、海協兩會就完成了ECFA簽署。回顧這個「共規國隨」的政策軌跡,大家不能不正視中南海又已在對馬英九發號施令了;而馬英九勢必會再次動用他在國會掌握的國民黨席次優勢,卯足勁地竭盡股肱之力,向北京效忠。那麼,整個是「局外人」的台灣在野黨與公民全體當該如何應對? 經過五個多月以來的社會辯論,「重啟服貿談判」大致已成為民間各階層的共識,根據官方所做的民意調查結果數字,亦呼應了此一主張趨向。我們認為,事涉超過一千項行業、影響人數達四百二十三萬餘人的對外開放,不應該在缺乏詳細產業評估、利害當事人溝通的黑箱作業中盲目表決、匆促上路。在逐條逐項審議服貿協議前,朝野應該先把兩岸簽署協議的國會處理條例給訂出來,而後再按照這個法制程序進入服貿協議的實質審查,以完備國會把關監督的功能。 在民主國家,如果政府與外國簽署的協議既缺乏國會的共同意見,也未達成與公民間的共同意見,這種協議根本不具審議的正當性,應該等馬政府先把台灣內部的共同意見建立起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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